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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6-25 浏览量:

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高原始创新能力,为创新型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持。201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4万元(其中管理科学项目2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项目20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

二、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5-2017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如指南中有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第四点注意事项中(二)申请者的条件。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面上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三、注意事项:

1、201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

2、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报期间不受理项目结题(各依托单位提交项目结题时间为6月13日止 )。

3、获得过国家自科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内容申报省基金;同一年度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国家自科基金内容申报省基金。

4、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5、2015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操作说明);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请用2013年制的项目申请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均不受理),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于2014年6月16日后登录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并通过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系统中提交。系统网址:61.187.87.49

申请人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可点击自科申报人登陆界面的“忘记密码”,再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电子邮箱后,系统将自动把用户名和密码发到填写的邮箱;建议登录系统后立即更改密码。

6、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系统中已录入)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7、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8、我校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开始, 6月29日22:00截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

四、咨询方式

1、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基金办。

联系人: 李成平 林 华

电话:0731-88988701 88988757

2、具体申报受理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受理咨询: 钟海华 张国平 匡智祥

电 话:0731-88988730 88988320

系统咨询: 蒋明艳

电 话:0731-88988950

受理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一楼102室

3、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人:易清平 唐 晖

联 系 电 话: 88823307

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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