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项目肩负为各级政府培养优秀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使命,是湖南大学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十多年中,湖南大学MPA项目发挥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办学优势,将传统湖湘文化精粹和先进公共管理理念相结合,致力培养“引领社会、服务公众”的公共管理精英。迄今为止,湖南大学MPA项目已经为中央部委和湖南省各级政府输送了上千名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注: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本科生)。
5、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入学前满足上述工作年限即可。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具体时间看各报名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科目:
初试: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总分200分)
2、英语二(总分100分)
复试:公共管理综合(公共经济学、公共管理学)
*近两年的复试分数线为155,其中英语约为45分。以上分数仅供参考,具体分数以当年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四、培养管理: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在职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基本学制为3年;
2、授课方式:周末上课
五、学位授予:
对课程考试合格、学分修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和学历证书。
六、学费
每年学费约14000元,全部学费约为42000元。具体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七、咨询
湖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湖南大学法学楼218室)
联系人:李老师 0731-88821219、88823051 1301728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