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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7年接受推免生办法

时间:2016-09-13 浏览量:

一、申请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6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成绩排名情况,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社会实践活动能力证明。

三、面试安排

1、9月23上午9点组织面试,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并请提前打电话告知是否面试,以方便组织好面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以申请视频面试。

2、面试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含英语口试)。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拟录办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降序录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肖老师:0731-88821964 龙老师:0731-88823051

法学院研究生办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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