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18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说明:
1.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至4月12日(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反映,联系电话:0731-88823051(法学、公共管理、MPA), 88821964(法律硕士) 。
2.通信地址确认:我校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发放,确认和更改通信地址时间请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通知,请拟录取考生按通知时间进行确认和更改,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准确投递,其他相关通知见研究生院官网。
3.如有放弃拟录取的考生,请在公示期间电话告知并提交放弃纸质说明,按专业综合分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名额。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