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法学院2021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含候补拟录名单)公示(见附件)。
说明:
1.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反映,联系电话:0731-88823051(法学), 88821964(法律硕士)。
2. 所有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合格,学院按照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成绩在前者放弃的,依次递补名额。如有放弃的考生,请在10月11日前电话告知并提交书面放弃说明(亲笔签名并提交原件或拍照件、扫描件)。若复试成绩相同,则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开放后,拟录者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确认“复试通知”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程序的,视为放弃相关资格,由此所导致的后果一律由考生本人承担。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