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庭审现场)
7月16日上午,湖南大学法学院150名研究生在陈锦红副教授、袁坦中老师的带领下,来到芙蓉区法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旁听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芙蓉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谭今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案件。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审判人员入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案件正式进入审理。审判长首先介绍了案件当事人姓名、案由、审理程序、审理方式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告知了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原、被告代理人宣读了起诉状、答辩状后,大家对案情逐渐有了清晰的了解:2019年12月27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财务咨询服务协议》一份,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信托计划财务咨询服务,协助被告完成信托融资。被告应当在获得信托计划项下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放款金额的1%向原告支付服务费。如被告分期获得信托计划项下款项的,则分笔支付服务费。截至2020年1月3日,被告已经先后8次获得信托融资合计293700000元,应当依次按时、足额向原告支付服务费2937000元。原告多次向被告进行催收,但是被告迄今一直未向原告支付服务费。
(湖南大学研究生参与旁听)
在举证质证环节,原、被告的诉讼代理人针对双方签订的《财务咨询服务协议》的效力、所覆盖的范围以及原告方与本案相关员工的身份等各项争议焦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法庭氛围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当事人双方的表现让大家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有了具体、深刻的认识,案件争议焦点逐渐清晰。
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驾驭庭审功底深厚,一直耐心细致地倾听讼争双方的诉辩意见,对案件实事求是慎审明察,无声胜有声不言自威,主导着庭审有序进行。
旁听席上的同学们认真倾听、不时记录,零距离地感受着法律的威严。
庭审结束后,陈锦红副教授表示,通过今天的现场旁听庭审,湖大法学院的学生更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程序的严谨,熟悉了庭审流程,对弥补平日课堂教学中所欠缺的实践问题具有积极作用,不仅能够为未来的模拟法庭演练打下坚实的基础,还能进一步激发同学们法律学习和法律实践的热情,坚定从事法律工作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