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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04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3年湖南省研究生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深入开展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2013年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研究生创新论坛和暑期学校三个类别。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

2.申请人可以选择《201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内课题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3.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1)未完成已有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2)2011年以来获得过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项目采取课题组自由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份)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项目管理

1.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仍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高字〔2001〕8号)要求进行;

2.请有关单位组织对所有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未提交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的单位请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研究生院将结合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情况进行评审;

3.申请书、中期报告书及结题报告书均可在省学位办网站“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xwb.hnedu.cn。

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基地建设的牵头单位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省内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创新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表》一式十份(申报表可在省学位办网站上“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栏目中下载);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附件支撑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6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文件。

(四)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基地进行考察评审,确定湖南省第五批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名单。

2.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要求进行管理,各建设单位须按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年度建设报告。

三、研究生创新论坛和暑期学校

(一)申报条件

1.申请承办研究生创新论坛或暑期学校的学科学术水平与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与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有一定规模研究生群体,研究生培养管理规范;申请承办暑期学校的学科还应是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且具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

2.申请承办创新论坛须主题鲜明,组织方案严密、科学,可操作性强;申请承办暑期学校须有科学周详的组织方案和合理的教学安排,拟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

3.申请承办单位能够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必要支持;

4.申请承办社会科学类的论坛,须得到学校党委批准。

(二)申报数量

2013年全省拟设研究生创新论坛主论坛1个、分论坛10个左右,拟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4所左右。各单位可以对照申报条件申请承办研究生暑期学校或创新论坛,每个单位最多可申请暑期学校和创新论坛各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填写《湖南省研究生暑期学校、创新论坛申请书》一式五份(申请书可在省学位办网站上“研究生创新论坛”或“研究生暑期学校”栏目中下载),于5月6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事项

1.2013年研究生创新论坛举办时间为10月份左右,研究生暑期学校举办时间为暑期,举办时间不得少于3-4周;

2.研究生创新论坛和暑期学校须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5号)和《关于印发< 湖南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6号)要求进行管理;

3.承办单位须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总结材料,包括工作总结、论文报告集、经费开支情况、活动图片等相关资料。未按时提交总结报告的单位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丽红,联系电话:0731-88822824

附件:1.201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

报指南

2.201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userfiles/2013省教改学校通知.doc

研究生院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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