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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本科生学年论文指导讲座顺利开展

时间:2023-11-30 浏览量:

2023年11月28日晚,湖南大学法学院2021级法学本科学年论文写作主题指导讲座于报告厅顺利举行。讲座由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蒋海松老师主讲,2021级全体本科生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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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从写作意义、学术论文内容要求、论文选题、摘要写作、关键词选取、论文结构等几方面展开,全面讲解了学术论文写作的方法,老师的讲解亦庄亦谐,会场气氛积极,同学们收获颇丰。

“写作是法科学生的安身立命之本。”蒋老师首先强调了写作的重要意义,他以编辑邮件为例,指出同学们存在的标题不清、内容含糊等错误。而学年论文写作对于有效锻炼同学们的思维能力、论证能力,提高学识,展现才思,并对于之后毕业论文写作、法律文书写作有着重要作用。老师还播放了其自主创作的全国法科生写作大赛启动视频,“法律是语言之艺术,汉字之结晶”,并列举了相关的名人案例,突出强调写作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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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术论文的内容要求,强调突出学术论文的“学术性”和“专业性”。将学术论文与其他文体进行比较,以“浪漫的情书”为比较,讲述学术论文的冷静性和零修辞等特点。

蒋老师重点讲解了如下问题:选题、摘要、关键词、结构、注释。

“路线决定一切”,选题应契合“三可”,即可控性、可研性和可持性。可控性强调论文选题需大小适当。老师列举了几位学生范围过大的选题,指出选题若过大将导致内容空洞,因此要尽可能精细与具体。而过于精细化则将导致研究范围太小,搜索资料太难,写作能力要求更高;可研性要求选题要具有学术性和创新性,而非教材式的直接重复,在新问题、新材料、新方法、新角度、新结论和新论证几方面中某一点有创新即可;可持性则强调论文主题的可衡定性、可持续性、可延展性,避免昙花一现的学术泡沫。论文标题需主体明晰,惜墨如金和选择中立性议题,避免文不对题和敏感词汇。
关于摘要和关键词,蒋老师指出了摘要的常见四大雷区:第一,摘要是观点的陈述,不能空洞,必须得有干货,有一定的结论,文风应当极为精炼;第二,摘要绝对不是引言,不能只介绍问题由来而无观点;第三,摘要不是框架,但可体现框架与逻辑过程;第四,摘要不宜以第一人称写作,应该是第三人称中立介绍,不宜用本文、作者、笔者等字样,也不要用隐藏的第一人称。与此同时,关键词应以名词为主、应体现学术性与专业性,同时应承担全文的索引与指向作用。提炼关键词时,且忌与标题完全雷同,忌选择无专业特征与索引功能的无意义词汇。

接下来,蒋老师指出了初学者在论文的谋篇布局上应把握的原则。他认为,一篇论文的框架应紧扣主题,忌罗列,有逻辑、有递进、有总结,谋篇布局要注重逻辑结构,严密清晰,层次分明;强干弱枝,条分缕析。

他还重点强调了要注意注释规范性、选用权威参考文献,切忌垃圾文献,遵守学术论文引用规范等事项,并提出了适当有文采(如小标题的排列)、不断打磨、注重细节、交流、端正心态等建议。

最后,蒋老师提醒同学们注意学年论文的提交节点、提高写作效率、认真对待,完成人生第一次学年论文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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