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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写作的技法要旨与现实警示”专题讲座顺利举行

时间:2021-06-09 浏览量:


2021年6月8日晚,湖南大学法学院在模拟法庭举行了论文写作指导讲座,法学院副院长蒋海松副教授主讲“学术论文写作的技法要旨与现实警示”。正在写作学年论文的2018级全体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蒋海松老师开场强调了学术论文的重要意义,撰写论文不仅是最后一个学习环节,更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验,写作能力是法科学生安身立命之本。他着重介绍了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大家进行相关介绍和说明。教育部现已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将依法撤销学生学位。抽检结果也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事关学院学校发展大局。蒋老师总结了刚刚结束的学院2017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中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针对一些同学敷衍了事、学风不正的现状,他多次用“痛心疾首”来形容。一些同学不重视论文写作,影响自己的毕业,拖累自己考研就职等安排,留下惨痛教训。他警示2018级同学吸取教训,端正学风,认真对待自己的学术论文写作,认真对待自己的人生功课。他也介绍了我院举办的全国法科学生写作大赛,倡导大家积极参赛。



随后,蒋老师结合大量实例,系统介绍了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和写作技法。

写作过程的第一步是确定选题。选题决定着论文研究的方向,甚至决定一篇论文的“生死”,极其重要。他引用了知名法学家俞荣根教授提出的选题三要求,即“可控性、可研性、可持性”。可控性指选题的范围应大小适当,在个人能力可驾驭范围内;可研性要求选题应具备学术性和创新性;可持性则指该选题未来还存在继续挖掘的可能性。他介绍了诸多成功的选题和失败的例子,也展现了很多选题具体修改的过程。

学术论文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引言、论文主体等要素,蒋老师为学生们依次讲解文章每一部分的含义、要点和写作注意事项。比如,标题应简洁、有亮点,不宜使用有争议概念,切忌泛泛而论,应尽可能呈现自己独特的视角;摘要应是作者观点的精炼陈述,切忌等同于引言和框架,但可体现框架和逻辑过程,不宜出现第一人称用语;关键词应具备学术性、相关性和索引性,切忌机械重复分解标题;研究综述应广泛吸收国内外文献成果,文献要充分详实;框架上要做好谋篇布局,紧扣主题,注重章节直接的逻辑联系,避免逻辑冲突和内容交叉;结论要画龙点睛,归纳核心观点和实现意义升华。

蒋海松老师特别就参考文献、注释等的写作规范进行了细致讲解。他建议大家提升检索、甄别文献的能力,注意引用文献的相关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避免引用质量不高的文章,切忌出现垃圾期刊。



最后,蒋老师强调学术论文写作是一个打磨的过程。他鼓励同学们多读书、多讨论,及时与导师沟通,态度上积极主动,克服畏惧心理,反复打磨内容,在写作中加深专业学习。同时把写作当做自我修行、自我提升的重要阶段,让自己的学识和情商在写作、答辩过程中得到系统提升。

整场讲座内容幽默风趣,紧凑丰富,实用性强。在讲述过程中,蒋海松老师多次引用他人写作的正反面具体实例,帮助同学们直观鲜活理解写作要旨。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学术论文写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学习优秀写作经验,反思自己在写作中存在的不足。蒋老师对学院学风现状的剖析让大家深受震动。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端正态度,重视学术论文的写作,遵守学术规范,争取高质量完成自己的学年论文,并且为未来毕业论文打下良好基础。


(甘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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