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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课《法说西游记》走进湖南师范大学

时间:2019-05-27 浏览量:


2019年5月12日,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应邀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304会议室进行讲座《法律与文学:法制史视野中的<西游记>》。这是湖湘法治论坛第2期和蒋海松主创的《法说西游记》MOOC线下讲座第5期活动。

 

此次论坛由湖南师范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办,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刘顺峰副教授主持。来自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文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著名作家以及本科生、研究生参加本次论坛。来自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实现了“聚力打造跨校际、跨学院、跨学科的青年法治精英论坛”的主旨。



蒋海松副教授在主题发言中从《西游记》与《大明律》、《西游记》中的诉讼文化、《西游记》中的礼法文化、《西游记》中的“一带一路”与通关文牒、唐太宗入冥:地狱审判对法制史的影响、法律与文学交叉的能与不能六个方面进行发言,从法律与文学的角度对《西游记》这一经典巨著进行全面解读。

 

首先,蒋海松认为,《西游记》中存在诸多律令条文和法律文化,也是法制史上应该重视的文学素材,其有助于解读《西游记》成书时明代民众法制观念,通过《西游记》更生动地认识古代政治法律文化及社会心理,更形象了解古代社会治理与制度运作。如从神仙妖怪到凡夫俗子,从东土大唐到域外诸国,《西游记》中律条随处可见,反映出《西游记》作者和读者对这些律条颇为熟知,古代法律在民众中有较好的普及,古代法律治理制度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与优越感,获得了民众认同。而另外一方面,酷刑滥罚、人情执法、人治专制的现象也极为常见,体现了《西游记》对古代法制的批判性。



在讲座主体环节,蒋海松具体例举了书中一些典型故事并从法史角度进行了分析,透视背后的法律文化。蒋海松通过《西游记》“孙悟空状告托塔天王”“寇员外还魂”两大诉讼故事盘点了背后的诉讼文化,也反思了古代民告官与平反冤假错案的难度。他通过唐僧慈悲渡人、以道德教化孙悟空等故事,叙说了中国古代“德主刑辅”、“以礼导刑”的礼法文化,同时还通过唐僧的迂腐与虚伪对礼法文化过度强调道德教化,忽略法理、压抑人性这一缺陷进行了批判。

再次,《西游记》中的取经路线本就是“一带一路”的文学体现,“一带一路”沿线的多元文化也影响到《西游记》。《西游记》中的通关文牒既体现了对外交往发达又试图严加管控的双重特点。而“唐太宗入冥”故事中对玄武门之变的审判体现了民间道义对血腥宫廷的批判,冥界审判反映了中国古代天谴、天罚的刑罚思想及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最后,蒋海松以《法说西游记》为例总结“法律与文学的交叉研究”的“能与不能”:“其优长在于文学能弥补法学教育的不足,使得法律研究动态化。艺术作品能锻炼法律思维,使法学教育丰富有趣。而法学也能让文学更加具有社会感。但交叉研究也有短板,不能过于夸大法学与文学的联系,法律与文学的解释力是有边界的,文学观念映射到法律观念可能有偏差甚至错误。”蒋海松幽默的讲述和精妙的分析引起听众极大兴趣,赢得现场阵阵掌声。

 

之后进行了嘉宾评论。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中礼评论归纳了主讲人发言内容的三大特点——戏说性、修辞性、故事性,并对此作出了肯定,但对法律遇上文学是否能将法律还原、文学遇上法律是否能从中找到自信等问题进行了质疑。湖南大学文学院助理教授朱泽宝评论指出,主讲人的发言更新了其对中国农民的认识,并且使其产生了探究农民法律观念的兴趣,他建议可以从更多文学作品中去寻找法律思想,从精神史的角度去研究西游记中的法律文化,找到中西文化的不同点。 自由专栏作家萧婷婷评论认为,西游记实际上是一部“官场小说,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人文历史情况,但没有提出新的理想社会的指向,缺乏一定程度的创新性。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刘鄂评论分析了文本对于普法的重要性,他质疑主讲人谈到的《西游记》中的“一带一路”与通关文牒并不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书中提到师徒关系问题,其实质是官方对儒家文化与佛教问题的双重认可。



最后进行评议的是湖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夏新华。他对主讲人的发言进行了充分肯定。他强调,不仅要把厚重的历史讲“活”,还要进行多学科的激情“碰撞”,要善于从不同的视角去认识绚烂多彩的法制世界,从中寻找新的突破点。

在自由交流环节,各位与会人员自由发言,各抒己见。有学者认为,西游记这部作品是否能作为解读古代人法律观念的材料是值得商榷的;有学者认为,要坚持明确的哲学立场对历史文学作品进行解读,应将共识性和历史性结合起来对西游记进行解读。还有学者强调,做法制史要注意多角度地看到古代法制,要培养发现问题的能力。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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