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在法学类CSSCI核心期刊《中国法律评论》2022年第四期发表论文《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文章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题是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而建成法治中国。因此,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概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标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为全人类法治文明发展做出重要原创性贡献。一、习近平总书记从人类文明史的高度人类文明史的高度,运用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并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指出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系统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缘由和理据,全面深刻地阐述论证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性。二、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为了谁和依靠谁、走什么道路的问题,从而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三、“法治价值是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反映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法治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四、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全局,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布局,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基本任务、推进方略。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要求: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统一、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党政负责与各方配合相统一、维护法治权威与推进改革相统一、学习借鉴与本土创造相统一、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相统一、理论指导和深化实践相统一等。一方面为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提供了可遵循的具体方式和方法,另一方面也为全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