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刘怡达副教授在CSSCI来源期刊《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发表论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宪法关联》。
该文认为,为了回应执政党提出的政治命题,修宪者将中国共产党领导规定在国家根本制度条款中,这使得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有了更加丰富的宪法意涵。在国家根本制度条款的规范结构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形式呈现,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中国的具体样态,这极大地拓展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作用空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由此可以纳入社会主义的各项具体制度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并写入条文,在增强社会主义制度之包容性的同时,也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恪守的政治原则。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要素,“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禁止性规定亦可用于规制破坏党的领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