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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通、周东平:论佛教刑罚观对中国传统刑罚理念的影响|CSSCI《江苏社会科学》2020年(4)

时间:2020-10-14 浏览量:

近期,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勤通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周东平教授在CSSCI期刊《江苏社会科学》2020年第4期发表《论佛教刑罚观对中国传统刑罚理念的影响》一文。

文章认为,佛教在管理僧团过程中形成以忏悔、刑罚等为主的教育处罚观,又在信仰层面形成地狱处罚观。基于佛教基本原理,其对世俗刑罚观采取严格审视的态度,形成刑罚设置的否定主义、刑罚目的的预防主义、刑罚功能的怀疑主义等特征。佛教刑罚观轻缓化的倾向,也曾一度通过高僧的政治影响、统治者的认同等途径直接影响到世俗刑罚的发展,死刑的转型乃至唐代废除死刑的实践,以及赎刑的转型、髡刑的消失、行刑制度的变化等莫不受其影响。同时,佛教的地狱处罚观也有推动世俗刑罚严酷性的一面。

为维护信仰的纯洁和吸收信众,佛教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处罚观乃至地狱处罚观。但是基于慈悲观的根本性,佛教对世俗刑罚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无论是刑罚设定的否定主义,还是刑罚功能的怀疑主义,都意味着佛教对世俗刑罚采取审慎态度,不主张通过国家刑罚权来实现社会治理的目的。从这一角度出发,佛教的刑罚观可谓十分超前。而佛教的这种刑罚观正好顺应了中国传统刑罚发展的轻缓化趋势,对从严酷的上古刑罚转向相对缓和的中古刑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甚至曾经一度推动唐代死刑的废除。但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仍以儒家理念为主,佛教对中国传统刑罚的推动又是相对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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