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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大蒋海松讲座勾勒金庸的法律缘与湖南情

时间:2018-11-20 浏览量:

原载 湖南省政协机关报《湘声报》2018-11-11

原标题:金庸原是法律科班生,与湖南的渊源不浅

作者|《湘声报》记者 陈尽美

金庸远行,江湖仍在。

  作为文学大家,金庸广为人知,在他的小说里,有刀光剑影的厮杀,也有重情重义的担当。但少有人知道他是地道的法律科班生,且与湖南渊源颇深。

  当侠义遇上法律考问,会呈现何种思辨?金庸有哪些法律往事?

  113日,在以送行金大侠:金庸武侠的法律之问与无法之思为主题的2018年湖南大学博士论坛上,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作为主讲人,分享了金庸与湖南的往事,并以法之名,与数百名学生用这样的方式送别曾经的法律人金庸。




(讲座现场)


  

求学湖南逸事

  1924年出生于浙江海宁书香门第的金庸,青少年时期便有着强烈的公平、民主、平等的意识。

  在浙江省联合高中就读时,金庸因写文讽刺训导主任而被开除。1943年,19岁的他就读于中央政治学校外交系,成绩优异,却因投诉学校而被退学。

  在金庸一波三折的求学生涯中,还有一段希望求学湖南大学的往事。

  蒋海松介绍,1945年,金庸曾写信给时任湖南大学校长胡庶华,信中写道:“……恳请先生准予在贵校借读以成生负笈后方之志……如蒙允许,生愿受严格之编级试验,或请准予暂在四年级第一学期试读,如成绩不及格可即予开除,但求能赐予一求学机会……自知所请于贵校规定或有未合,惟请先生体念陷区学生环境之特殊、情况之艰苦,准予通融借读或试读……”信中,金庸还吐露了自己为求学辗转突破日军三道防线的艰难经历。





  然而,当年因为战乱,且湖南大学严格的规章制度,校方并未给予金庸特权,胡庶华校长按有关规定批复:关于借读需向教部请求分处,本校不能直接收容……”

  如今,这份珍贵的史料仍保存在湖南省档案馆国立湖南大学·人事类·关于各处学生请求借读的档案资料中。

  虽然没能来湖南大学读书,但金庸与湖南早已结下深厚情谊。

  1942年,战乱中的金庸孤身途经湘西欲往重庆,身上盘缠耗尽,一位湖南的同学伸出援手,将他安顿在湘西泸溪县的一个农场。金庸在农场一边干活,一边复习功课,湖南人那种爱憎分明,重承诺、重情义,不畏强暴、乐观向上的侠义精神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有趣的是,半个多世纪后,金庸与湖南大学再续前缘。20009月,年近八旬的金庸来到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在千年论坛中论学讲道,作了一场题为《中国历史大势》的演讲。





20009月,年近八旬的金庸在岳麓书院讲学


   20009月,年近八旬的金庸在岳麓书院讲学

  在演讲中,金庸非常谦虚,用江浙口音的普通话说:听说这把椅子跟以前朱熹讲学时坐的一模一样,这让我有点坐不安稳……后来听说黄永玉也来了,黄是我的老朋友嘛,他能来我也就鼓起勇气来了。

  金庸还回想起许多与湖南有关的往事,湖南人杰地灵、名人辈出,一直是我最喜欢和崇敬的地方之一,湖湘文化也是非常杰出的文化。实际上我的小说里有两个最好的人,一男一女,都是湖南的。

  他所说的最好的女人,是《飞狐外传》里洞庭湖边的程灵素,相貌普通,却聪明伶俐,个性坚强;最好的男人,则是《连城诀》中的湘西人狄云,武功平平,但淳朴忠厚,常常以德报怨。

  




(浪子海松讲金庸——金鹰纪实频道 彭宇 摄影)






(讲座现场,一众嘉宾,如此沧海一声笑……




对法的思考和行动

  大多数人对金庸的了解,都是从小说和电视剧开始的,也有不少人知道金庸是著名的报人,但鲜为人知的是,金庸还是一位法律人。

  他始终是关心社会、胸怀天下的法律人。金庸对法律的思考伴随终生。蒋海松说。

  1947年,金庸进入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插班进修国际法。东吴大学法学院是当时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为亚洲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学习期间,金庸对国际法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当时,日本已在侵华战争中投降一年有余,可是关于日本对华赔偿的问题久拖未决。金庸就此发表了一篇《日本赔偿问题》的论文,分别从日本为什么要赔偿、应该赔偿多少、中国实际上能得多少、目前问题的症结、对赔偿问题的主张等多个方面,对日本的赔偿问题进行了研究。文章条理清晰,言辞恳切,有理有据,显示了金庸深厚的法学功底,独立的思辨精神。该文原刊于《半月新闻(杭州)》创刊号(1947年),后收录于《东吴法学先贤文录·国际法学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1948年,金庸前往香港《大公报》工作。次年,他发表《从国际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等多篇国际法专业论文,得到国际法专家梅汝璈等人的赏识。

  后来,金庸创立《明报》,办报宗旨也充分体现了他作为法律人的操守,侠气,干预社会,对好的人和事件进行赞扬和表彰,对坏的人和事情进行批评和反对





  1981年,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金庸

  不仅如此,金庸也曾以法律人身份担任公职,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中。

  198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宣告成立,金庸作为委员之一,任基本法政治体制起草小组的港方负责人兼经济体制起草小组成员。他在第一次开会时的发言主题便为论一国两制和自由人权

  金庸在有名的二查方案中提出,希望政制发展循序渐进,对现行体制不多作改变。起草委员会中包括一些香港委员在内的大部分成员对二查方案表示认同,这些意见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获得采纳。金庸从接受委任参与起草到完成基本法,历经5年时间。

  作为立法者的金庸,体现了节制、平稳、审慎的智慧。蒋海松如此评价。

  

小说中的法律精神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必有纷争。金庸武侠小说里的江湖,充满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的厮杀,但也富含依规办事、诚信守法的精神。

  金庸武侠小说也探索了正当程序、公平正义等问题,并呈多元和宽容的发展趋势。蒋海松说。

  金庸曾坦言:我在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中,讲述的满汉是截然对立的两个世界;到了《碧血剑》中已经肯定了满人统治的一些好的地方;到了《天龙八部》,就将各民族平等看待了。我是随着学问长进,认识到中国仅仅是以汉族为中心是不对的,各民族应该平等对待,相互包容。




  作为一个充满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的法律人,金庸毕生都在追求公平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在他的小说中时有体现。蒋海松认为,金庸武侠小说的法治资源有很多正向面,如张扬正义与公平的法律价值,批判专制与权力腐蚀,追求自由精神与独立人格,揭露冤案生成原因,江湖规矩与纠纷解决机制等。

  蒋海松对金庸笔下的多个经典人物形象进行深入解剖,他把《笑傲江湖》中东方不败、任我行、岳不群等人设想为政治人物,企图刻画政治中的若干普遍现象。令狐冲的道家之风、杨过的个体意识、郭靖的儒家道学的迂腐等各具特色的人物特点,解决了为国为民个性解放的困境,挖掘、更新了政治法律文化资源。

  对于金庸武侠小说中一些反法治元素,蒋海松也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反思,武侠世界是一个反权威的世界,常常有无视制度的人治,不守规则的暴力戾气,背离常识、耽于幻想的现象

  一个良好的制度,才能造福千万人。以法为剑,只有法治才能保障所有人笑傲江湖。蒋海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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