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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教授作“法典化历史运功及启示”讲座

时间:2016-12-19 浏览量:

2016年12月18日晚七点模拟法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顾问孙宪忠教授进行了主题为《法典化历史运动及启示》的学术讲座,院长屈茂辉教授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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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孙宪忠教授提出什么是民法的法典化?就是固定一个逻辑体系融合在一起,使其系统化、体系化。并提出编纂民法典是很多国家在做的事情,法典化历史运动,早在罗马时代就开始了。法学阶梯将民法社会的法律因素总结为人、物、权利。分别对应人法、物法、权利的取得,权利的保护。孙宪忠教授指出该提炼是民法抽象思维的伟大成果,但由于公元2世纪农业社会买卖双方交易的标的物都是现成的,没有什么契约问题。故而后来由于世界大工厂的出现,被潘德克顿体系所超越,对民法因素重新进行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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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孙宪忠教授提到编制民法典从欧洲兴起,拓展到全世界。为什么全世界各国都在编纂民法典?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点是借助民法法典化集中承认和保障权利,消除神权政治、君权政治神圣化。第二点编纂民法典有利于打破等级身份制,追究责任必须是法律上有过错,而不是身份责任。第三点是权利的取得,义务的承担按意思自治来确定。第四点是法律责任的承担,必须要要有法律上的原因。民法法典化表面上是民法典的编纂,实际上是人文主义民权思想向全世界拓展。同时,孙宪忠教授提到目前我国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法律效果不统一,导致裁判效果不统一。同案却又不同判,造成极大的不公正。而编纂民法典就有利于权利集中的保护,通过促进建构法典科学化、系统化,限制立法者、法官的任意,促进法律效果的统一。还能为工商业的发展铺好道路,促进国家繁荣昌盛、富国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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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讲座进入了提问环节,主持人屈茂辉教授对孙宪忠教授所述内容作了简要归纳和评论。在场的同学与孙教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活动,学术氛围浓厚,其中对我国编制民法法典是否应该等待时机成熟,孙教授回答道制定民法法典必须等到条件成熟,时机恰当的观点从历史经验上来看不成立的。孙教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思路清晰,给同学们留下深深的思考。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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