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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实务讲座 |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罗露律师在湖大开讲《民商事案件庭前准备及庭审技巧》

时间:2025-03-17 浏览量:

 

  2025年3月14日晚,湖南大学法学院报告厅座无虚席,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罗露律师以“民商事案件庭前准备及庭审技巧”为主题,为学子们带来了一场充满实践智慧的精彩讲座。罗露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现任长沙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律协建房委委员。被湖南省律协评定为第一批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2023年被评为长沙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执业十余年,见长于复杂民商事诉讼争议解决。本次讲座围绕诉讼的底层逻辑、诉讼的技术、青年律师成长等话题展开,为法科学子揭开了法庭博弈的实战密码。


自我介绍:诉讼律师的十年

  执业初期,罗露律师通过代理百余起小额案件积累实务经验。一个特殊案件的出现,让她意识到,这是机会也是考验,于是投入大量时间去钻研案件,最终巧妙地化解了审判困境,成功促成了调解。但青年律师的成长并非坦途,即便主动拓展案源,初期仍常面临无案可接的窘境。转机出现在加入湘军麓和律所后,专业沉淀需要引路人,而罗露律师有幸遇到了很好的导师。她表示,正是因为师傅的倾囊相授,才使其迅速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律师。这也为其后来组建自己的团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诉讼的底层逻辑:说服而非辩论

  “法庭不是辩论场,而是说服的艺术”。罗露律师结合她代理的案件,阐释了诉讼律师的底层逻辑:“我们的目的不是压倒对方当事人,而是让法官从心底认同我们的主张。”她指出,在法官对案件终身负责制的背景下,决定了法官更关注事实的完整性与证据的扎实性,而非单纯的法学理论交锋。如何通过庭审说服法官?就需要在宣读诉状-答辩,举证-质证,法官提问-双方提问,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环节逐一突破。首先,在宣读诉状-答辩环节,就是要向法官讲好一个故事,目的是让法官对案件形成有利于我方的基本判断。对于一些高频问题,罗露律师也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例如,起诉状原则上是越简单越好,但需阐明基本事实、诉讼请求、请求权基础这三个要素。



  其次,举证-质证环节的目的在于为自己的主张提供事实依据,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事实层面说服法官。此外,书面材料的准备也大有学问,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的编辑都需要在细节上做到无懈可击。庭审中的口头表达也极为关键,要拿出面对面沟通的态度,而不是把准备好的证据目录念一遍。罗露律师给出了正确做法,包括与法官进行眼神交流,通过放缓说话节奏来让法官对关键证据加深印象,以及通过观察法官的面部表情以便发现法官的疑虑等实用技巧。对于法官提问-双方提问,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环节,罗露律师也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指出了需要规避的常见问题和干货技巧。


诉讼的技术

  谈及科技对法律行业的影响,罗露律师简要分享了对诉讼可视化、类案检索、模拟法庭、AI技术等话题的看法。诉讼可视化的目的在于让复杂事实“一目了然”,例如,可视化文件能极大的提高诉讼效率,降低法官的阅读难度。类案检索,则可以化“不利”为“利器”,实现对己方不利案件的逆向利用。而模拟法庭,则可以让我们很好的代入法官的视角,切实感受法官在庭审中面临的困难。对于AI是否会取代律师,罗露律师则直言,即使是简单的应用场景,AI的法条储备、辨别能力、对事实和细节的把握能力等依然难以超越律师。



青年律师成长

  面对学子的职业路径困惑,罗露律师结合了律师行业的调查数据和近年来的发展形势,分析了未来青年律师执业路径的可能性,并分享了她心目中律师职业的理想路径。总结而言,作为一名律师,应怀揣敬畏之心,职业路径虽有千万条,但对法律精神的敬畏始终是指引方向的灯塔。罗露律师的深度分享,以鲜活的实战案例剖析了民商事案件庭前准备的核心逻辑与庭审博弈的精妙技巧,为在场学子提供了全新的认识和指引。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心得体会

  今天,我参加了一场关于民商事案件庭前准备及庭审技巧的讲座,感受颇深。讲座中,罗露老师详细阐述了庭前准备的重要性,包括仔细阅读传票、熟悉案件事实、找准法律依据、搜集整理证据等。这些内容对于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在庭审技巧方面,老师强调了语言表达、体态语言以及情绪控制等方面的重要性。特别是在辩论过程中,要字斟句酌、条理清晰,善于用情感去感染人,同时也要注意保持中立姿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具备丰富的庭审经验和技巧。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游刃有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将这次讲座的所学所得运用到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庭审能力。

——法律硕士(法学)刘桂梅


  今天的实务讲座罗露老师带来了很多干货,非常细致地向我们传授了民商事诉讼实务中“庭前准备及庭审技巧”。我跟着老师的讲解,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庭审流程。

  诉讼的底层逻辑是说服而非辩论,诉讼中最需要关注的不是对方律师,而是法官,最好的说服法官的机会就是庭审。宣读诉状-答辩环节会让法官先入为主,起诉状要在能说明诉求的情况下尽量简洁,诉求的拟定要可供执行,尽量不要补充或变更起诉状,如确实需要变更,一定要在庭审前3天报告法官;举证在于为自己的主张提供事实依据,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事实层面说服法官。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编辑要详略得当,注意细节;在庭审中进行口头表达时要拿出面对面沟通的态度,而不是把准备好的证据目录念一遍;质证除了三性以外,还要对证据目的进行评价;法官提问-双方提问环节要对问题进行预判;辩论环节要条理清晰,对争议焦点有态度,有依据,说重点少废话。另外,老师还和我们分享了辅庭文件的整理技巧和必备的诉讼技术。

  罗露老师的分享来源于自己多年的执业经验和实践反馈,很实用。在讲座的最后,老师还和我们分享了长沙市女性律师的执业现状,让我对律师行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法律硕士(非法学)马天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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