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日,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中国法学话语体系建构与法学基本范畴的发展”学术研讨会在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成功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东南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商学院、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怀化学院、湘南学院、嘉禾县人民法院、上海锦天城(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中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等省内外30余所高校和实务界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和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我院蒋海松教授应邀出席此次会议并做主旨发言,成亮助理教授应邀参会做了发言,硕士研究生杨世琦、唐毅参加会议。
(会议开幕式)
本次会议由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主办,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湖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湖南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王利华教授,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会长、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教授,湖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良方同志,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唐文发同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坚同志依次在开幕式上致辞。开幕式环节由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冷必元教授主持。
开幕式结束后进入主旨发言环节。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拥军作了题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中国式”内涵和具体面相》的主旨报告;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平仁作了题为《法学范畴研究漫谈》的主旨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猛作了题为《学做法社科:如何打基础》的主旨发言,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张兆凯作了题为《法理学与法哲学的关系》主旨发言。
我院蒋海松教授作了题为《“名”:中华传统法哲学基本范畴及其现代阐释》的主旨报告,他指出,中国传统法理博大精深,有着诸多独特的核心概念与范畴,其中“名”就是一个鲜有研究但含义宏富的法理概念。“正名”事关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建构与立法权分配,名分则关涉权利义务关系构建,正名是一个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立法分配过程。他认为名,既表达抽象的法度、理想的标准,更表示赏罚刑罚之标准,甚至指代法律本身。与西方比较而论,名之概念与先秦名学也具有诸多语言学、符号学、逻辑学特征,值得深入挖掘。
(蒋海松教授发言)
主旨发言环节结束之后,参会的专家学者们围绕年会主题展开深入研讨,研讨会设五个分会场,分别是全面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专题、司法制度与司法政策专题、人工智能与数字法治专题、法理学青年论坛(一)(二)。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专题分会场,我院成亮助理教授围绕《形式法治是一种有效的道德理想吗?》进行发言,他在发言中分析了形式法治论的主张及其内在困境,指出仅仅遵守形式法治条件并不是一种有效的道德理想。
(成亮助理教授发言)
在完成主旨报告和学术研讨环节后,省法学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湖南中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威主持学术研讨会的闭幕式。
(会议闭幕式)
经过一天的讨论会议,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中国法学话语体系建构与法学基本范畴的发展”学术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参会代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