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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法学名家讲坛 |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季卫东在湖大开讲“中国的现代化和数字化与法律秩序重构”

时间:2023-11-01 浏览量:

图文 | 李雅欣


2023年10月30日下午,岳麓法学名家讲坛第12期于湖南大学法学院216会议室举行。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季卫东教授应邀开讲“中国的现代化和数字化与法律秩序重构”。本次讲座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黎四奇教授主持,湖南大学法学院诸多教师、博士以及硕士研究生到场聆听。



(季卫东教授主讲)


主持人黎四奇教授首先对季卫东教授莅临本次讲座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并向听众介绍了季卫东教授的学术成果。季卫东教授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计算机协会计算法学分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发社会学研究会会长等。主要著作包括《法治秩序的建构》、《法律程序的意义》、《宪政新论》等。



(黎四奇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季卫东教授从韦伯与昂格尔关于中国现代化的两个问题切入今日的主题,并提出了一个疑问:现代法治为什么终究在中国未能形成?这是因为在传统中国,礼仪秩序与官僚法律互相对峙、并没有实现制度化的整合,更不可能导致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理论。季教授指出,根据西欧的历史经验可以把法律制度的变迁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超验启示的阶段、经验性法律创造和法律发现的阶段、强制性法律指令的阶段以及体系化礼法和专业化的司法的阶段。

随后,季卫东教授对中国法治现代化历程进行了回顾与反思。中国法治现代化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按其特点分别可以概括为传统文化的重新诠释和制度改良、按照西欧现代化蓝图对上层建筑进行改造、来自社会基层的冲击波以及解构、向差异大幅度开放的结构。季教授强调,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有两个典型场景,一是作为个人权利列表的民法典与多元性和关系性的嵌入,二是围绕审判独立的助推措施与推手困境。




接着,季卫东教授探讨了信息技术对于法治中国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数字信息技术的功能迅速提升以及在应用场景中的普及,数字信息技术在中国法律界造成了新的生态环境,电脑量刑、智慧法院以及规则嵌入系统等新事物的普及过程中蕴藏着更多需要思考的问题,例如代码框架与法律程序以及技术性过程中的正当化问题等。

季教授精彩的讲座引发了同学们的强烈兴趣和深入思考。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季教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解答。





讲座最后,主持人黎四奇教授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大家应当从三个关键词的角度理解讲座内容,即“现代化”、“数字化”与“法律重构”。在数字化时代,我们更需要常常自我反省,我们究竟从中获得了什么?究竟是我们控制了数字技术,还是数字技术控制了我们?只有看清前路才能提升自我。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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