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5日,华东政法大学与“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院校联盟”、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法治战略高端论坛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术研讨会,共同围绕“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议题开展研讨。
我院谢佑平教授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主旨发言。
谢佑平教授就建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提出了十二点建议。刑事诉讼法学体系庞大、内容繁多,经过总结和梳理,可以提炼出以下十二点主要内容,具有自主性和体系化的双重特点:
第一,坚持党对刑事司法的领导,这是强调政治性的重要内容,这在刑事司法坚持党组领导、干部任免、党的政法委员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等方面均有具体呈现;
第二,坚持刑事诉讼的群众参与,例如,人大代表的司法议案制度、侦查阶段的依靠群众原则、检察阶段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审判阶段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关注重大案件办理中的舆情动态,等等;
第三,坚持刑事诉讼民主性与集中性相统一,例如,侦查阶段的案件讨论机制、检委会、审委会、合议庭等制度设计;
第四,坚持刑事诉讼中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政策和业务指导。例如,司法解释制度以及年度全国、各省召开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会议,全国、各省公诉审判条线等工作会议等;
第五,坚持事实认定的主客观相统一,例如关于证明标准的认识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正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这一点可以成为贯穿解释我国整个证据制度的核心线索;
第六,坚持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与司法人员的监督制约。例如制度设计上强调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全程监督,以及批捕制度、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司法人员违法行为的侦查与追究等;
第七,坚持刑事诉讼的实质平等,在控辩形式平等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实质平等,更强调对特殊、弱势群体的诉讼关照,例如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第八,坚持刑事诉讼的效率优化,例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分流,以及不起诉制度的完善等;
第九,坚持刑事诉讼对抗性与协商性相统一,除了强化庭审实质化,增强控辩双方在庭审中的实质对抗,还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控辩协商、刑事和解制度、自诉中的调解等强化了刑事诉讼的协商性;
第十,坚持涉诉公民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从强调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到人权保障和涉案财物处理并重,例如非吸类案件,参与非吸的当事人,并不是经典意义上的被害人,但为了保障涉讼公民的财产权,仍然按照赃款赃物退赔处理;
第十一,坚持实事求是、疑罪从无、有错必纠,除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贯彻疑罪从无原则,还包括涉诉信访、上诉申诉、审监程序、死刑复核等基本内容;
第十二,坚持刑事司法主权与国际合作,例如对所有侵犯中国公民和国家利益犯罪的管辖制度、缺席审判程序、追逃追赃程序、司法协作制度等。
最后,谢佑平教授指出,法学有着其自身的逻辑和体系,而刑事诉讼法学相较于其它部门法也有着独特的原则、规则、知识、方法。刑事诉讼法学又是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部门法学,指引着司法实践与司法改革,可见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博大精深,其建构并不是三言两语能够阐释的。我们需要以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内容为核心,探索适应中国国情的完善进路,从而在厘清刑事诉讼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其自主性和体系化。这些,都需要各位同仁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