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昌副教授首先对沈伟教授莅临讲座、分享学术表示了由衷的感谢,随后详尽地介绍了沈伟教授的身份及学术成就。沈伟教授现为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东方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在耶鲁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并在美国、欧洲、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知名法学院、商学院举办讲座、授课或举办工作坊。
(张东昌副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沈伟教授通过对中美间金融摩擦的解读,来引入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互动的主题,指出中美两国由贸易摩擦转变为金融摩擦、投资摩擦的重要因素在于两国对国有银行的法律地位和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情况存在分歧。
沈伟教授从四个方面对金融监管与金融司法互动进行展开,指出相较于民商法规则而言,金融监管规则在处理金融纠纷和化解金融风险中更具有专业性、及时性和针对性,并将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划分为四种类型:司法与金融监管规则统一标准、司法与金融监管各行其是、司法通过相关司法政策直接介入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司法权力主动让位于金融监管。随后,沈教授谈到了关于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分立式治理的不足。
最后,沈教授提出司法尊重金融监管规则是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指出强化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是协同治理的主要途径。沈伟教授认为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的协同治理机制具体效果有待实践的检验。
在点评环节,张东昌副教授认为沈伟教授立足国际法视角,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提供了全新的研究思路,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详细展开,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而全,富有趣味性。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