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7日,由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人民大学当代政党研究平台协办的“监察法的新发展与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成功举行。据悉,本研讨会系9月14日纪检监察学正式列入一级学科后的全国首次规模性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多所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的一百四十余位专家学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出席了会议。
我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教授,纪检监察学院研究人员罗英老师及2021级法律硕士(纪检监察方向)张晨宇同学受邀参与本次学术会议,并在会议中做专题发言。
研讨会共设置开幕暨基调演讲、单元研讨与总结闭幕四个阶段。
开幕暨基调演讲阶段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尹飞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驻中国人民大学监察专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吴付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胡锦光致开幕辞。
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教研部主任、教授王军仁,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法学院(威海)党委书记、教授肖金明做基调演讲。
本次会议共设四项“纪检监察学的学科属性”“纪检监察学的基础理论”“监察法的制度构造”“监察法的规范塑造”等四项研讨主题,线上线下六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相关主题展开了精彩纷呈的主题报告与评议发言。
罗英副教授受邀于第四单元“监察法的规范塑造”发言,其发言主题为“《立法法》中监察立法权条款之创设研究”。她首先结合我院纪检监察学院的建设情况对此次发言的主题选择进行了解释。其次,从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两方面,对修改立法法是实现监察立法权规范化的最优解做了阐释。在形式法治方面,她对现有的修改方案进行分析,指出修改立法法更有助于实现立法权配置结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在技术层面能够实现技术可行性的最大化。在实质法治层面,她从修改立法法是立法工作者所认可的低位阶决定内容固定化的最终表现形式;修改立法法的适用场域聚焦于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由立法法赋予监察立法权的底层逻辑,符合监察法治的原理;通过修改立法法来明确监察立法权本身具备宪制合理性,与我国新设立法权限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的惯例一脉相承;立法法的修改频次和实现契合于最短实现内实现监察立法权规范化表达的现实目标等四个方面,对修改立法法在实质法治层面的优越性进行了总结。最后,她对于具体条款的拟定做了报告。
(我院罗英副教授发言)
会议闭幕阶段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文豪主持兼总结发言,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副会长马海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旭总结发言。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本次会议汇集了数百位纪检监察学科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探索了纪检监察学列入一级学科之后的建设路径和监察法的制度、规范塑造方式,对于推进我院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