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号下午,“道无近”研究生工作坊第八次例会在法学楼423会议室举行。本次例会以读书报告的形式开展,阅读书目为霍贝尔的《原始人的法——法律的动态比较研究》。
黄安杰同学主要从“原始社会法存在之可能性”入手,对法的本质以及原始社会的特征进行探讨,进一步引申出法在原始社会的表现形式。此外,黄同学还对“习惯”的内涵、本质以及意义进行分析,认为习惯可以作为法律的渊源,给现代法律提供经验。
唐明棫同学在对全书的内容进行综述之后,从作者的谋篇布局中得到了具体研究某一问题的启示:在发现并提出问题之后,应先明确研究方法和路径,再结合实证材料进行研究,从而分析得出结论。此外,唐同学对法律与宗教的关系进行了讨论,结合中国的宗教观念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肖蓓同学首先提出了“什么是法”这一问题,结合霍贝尔的观点阐明自己的看法。肖同学还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对爱斯基摩人杀婴、杀伤、杀老以及自杀这几种“特权行为”进行讨论。
米赛君同学对全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对观念方法、描述方法以及案例方法这三种法人类学的方法进行比较,肯定了案例方法的优势,赞同作者“只有案例方法才能导致真正的法理学”这一观点。
付瑜琦同学认为本书在翻译的过程中有不足之处,并对原著进行阅读,这种严谨的态度受到导师们的一致赞赏。付同学还从“法是什么”、“法的产生”以及“分析的方法”这几个方面进行讨论,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导师们在每位同学汇报完毕后结合读书报告对每位同学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并提出改进建议。本学期的读书例会到此暂告一段落,通过老师们的细致指导,加深了对专业知识的理解,锻炼了阅读、写作与表达能力,同学们都表示获益匪浅。
“道无近”研究生工作坊是由我院李婧嵘、程博丽、莫桑梓、欧扬、李勤通、汪全军六位老师发起成立的研究生培养平台,旨在提高研究生的法学知识素养和学术写作能力。工作坊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将有计划地开展经典阅读和论文写作训练。
道无近弗行不到,事无细弗为不成,故君子日有兹兹之志,以去其䩱也。——《岳麓书院藏秦简》之《为吏治官及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