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1日,由湘潭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主办、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承办、中国信用清收协会(筹)协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催收管理条例》(立法建议稿)研讨会在湖南长沙市圆满结束。我院老师蒋海松、陈运来应邀参加了研讨会。
参会人员共100多人,主要是法学界教授、学者、公检法人员以及国内知名催收公司负责人。与会人员围绕湘潭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历时半年、博采欧美国家催收行业立法精髓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催收管理条例》各抒己见,思想碰撞,建言献策。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副院长肖伟志教授主持了研讨会。人民网、新华网、湖南日报、法制周报、新浪网、一本财经等新闻媒体全程采访和报道了此次研讨会。
香港太平绅士、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顾敏康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小君教授、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石新中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蒋海松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飞教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世锋庭长、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冯凤鸣局长、长沙市芙蓉区检查院控诉科郑凯科长、长沙市律师协会赵海洋监事长、中国不良资产催收外包产业联盟王晖秘书长先后代表各界发言。
湖南永雄集团董事长、湖南湘潭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主任谭曼博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催收管理条例》(立法建议稿)做了说明和解读。
湘潭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将根据大会发言和未与会人员的书面提案,对《立法建议稿》进行认真的修订,明年2月份提交在北京召开的第二次研讨会进行确认。研讨会确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催收管理条例》将正式提交给国务院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