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湖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6〕29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经学生自主填报,学院复核,现将法学院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上午10点前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法学楼213室)联系,联系方式0731-88821797。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