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学院将拟录取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因有2名立功免初试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未通过,补录2名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本)考生)。公示时间为7日。
若有任何问题,可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者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提起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3051,88821964,电子邮箱:js@hn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048。
湖南大学法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