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各招生专业复试考核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30100 |
法学 |
45 |
85 |
330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40 |
60 |
323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 |
40 |
60 |
323 |
注: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按照《湖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2.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统招计划数 |
备注 |
030100 |
法学 |
15 |
|
035101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全日制54(含少干计划2名、士兵计划2名、立功表彰免初试1名),非全日制19(含立功表彰免初试1名) |
|
035102 |
法律硕士(法学) |
全日制33(含立功表彰免初试1名),非全日制1 |
|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按附件2要求向我院提交复试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提供各项材料的原件用于查验,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用于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费缴纳
进入复试的考生通过湖南大学财务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核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面试考核均需携带身份证以进行身份查验。
1.专业课考试(100分)
(1)形式:笔试
(2)时间:3月28日19时-21时
(3)地点:教学中楼
(4)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
复试专业科目代码及名称 |
参考书目 |
030100 法学 |
F1901专业综合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 |
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
F1903综合能力考试(写作、法律常识、逻辑) |
考察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专业基础、逻辑推理、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不考察逻辑学专业知识。 |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
F1904综合考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 |
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经济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
(5)合格标准: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满分20分)
1.形式:现场面试问答
2.时间:3月29-30日8时开始。按报考专业分小组进行。考核序号报到时现场抽取。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考生可自愿提前结束面试。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4.合格标准:84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初试总分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总分相同,则初试两门专业课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初试两门专业课之和相同,则初试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七、考生复试须知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等通知,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试题内容等保密,不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法学院研究生复试QQ群:104112658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3月26日前加入复试QQ群,以方便接收复试安排等重要通知。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hnu.edu.cn/)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23051
电子邮箱:js@hnu.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法学院
十、其他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招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附件:1.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
2.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3.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4.诚信复试承诺书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