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4〕35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
组长:黎四奇 易骆之
副组长:蒋海松 罗 英 彭辅顺
成员:喻 玲 湛建云 王文胜 展鹏贺 龙芷蔚 龙柳涛
签字领导:蒋海松
二、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三、申请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24〕35号)的基本条件。
2. 不及格必修课程(初修)不超过一门且大学英语及大学英语类课程(初修)必须及格。
四、遴选办法
如申请转入学生数在我院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内,且申请转入学生符合我院公布的转专业工作细则相应专业基本要求,学院予以接收,如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学院按以下方式遴选:
1.采用面试成绩确定转入人选,面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法学学习的现有基础、学业发展规划、原专业学习情况、综合素质等内容;
2.在学科竞赛等方面获奖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英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
六、其他
(一)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转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需上交如下材料至法学院217教务办公室龙老师处:
1.《申请转入法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
2.教务系统打印出的《湖南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湖南大学本科生成绩排名证明》(本科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全部课程)),四(六)级成绩单;
3.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上交复印件并同时上交原件核验);
4.转专业申请表;
5.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手写内容:转专业或专业类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培养方案培养,其应修课程及学分数、毕业审核标准、推荐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条件等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要求执行。转专业学生有可能因为课程修读学分多和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取得推荐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甚至需要延迟毕业。)
(二)选拔程序
1.申请学生须经面试环节;
2.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面试,无有效证件者将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面试提问(含英语口语)、特长展示和专业测评等内容;
3.法学院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三天;
4.审核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七、联系方式
龙柳涛老师:88823083
八、附则
1. 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2. 本细则解释权在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