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湖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岳麓山下,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其学脉可上溯至1897年的时务学堂,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誉。后历经湖南仕学馆法政速成科、湖南法政学堂、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等,至1926年湖南大学定名即设法科。1945年设立法学院(含法律、政治、经济三系)。延至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院系大调整至中南政法学院前,湖南大学皆系全国法学教育的重镇之一。著名法学家李祖荫、李达、周枏、黄右昌等都曾任教于此。
法学院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是学校重点支持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之一,创办了专门的学术期刊《湖湘法学评论》。2019年,法学专业顺利入选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结果为A级。
二、招聘需求
(一)专任教师
1.研究领域
法学专业各方向,特别是行政法、监察法、法理学、国际法、民商法、法律逻辑学、仲裁法等。
2.待遇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提供处于同类、同地区高校前列的薪酬,同时给予科研启动费和安家费。
知名教授:面谈,一人一议。
3.其他说明
科研成果优秀者、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岳麓学者”,在现有待遇上增加8-50万/年。青年学者科研能力突出者可直接聘任为副教授、教授。
(二)全职博士后
1.研究领域
同专任教师(法学专业各方向,特别是行政法、监察法、法理学、国际法、民商法、法律逻辑学、仲裁法等。)
2.待遇
在站期间提供处于同类、同地区高校前列的年薪,享受本校教师同等研究成果奖励。学校安排过渡住房或住房补贴,子女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待遇。在站期间可以单独评定高级职称。科研成果突出者,出站后可申请转为我校师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邮箱:rowying@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方向+学历/职称)
联系电话:1331953783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湖南大学法学院
邮编:410082
注:长沙住宅均价100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