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院新闻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院新闻 >> 正文

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公婷教授畅谈腐败容忍度和“社会反腐”讲座顺利举行

时间:2017-11-27 浏览量:

IMG_7314.JPG

应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的邀请,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系教授、廉政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公婷教师于11月24日晚上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作了一场关于腐败容忍度和“社会反腐”的学术讲座,听众有一百名左右的老师和学生。法学院党委、纪委依据工作安排,要求学院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及学院纪委全体成员参加这次讲座学习。法学院纪委委员、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助理余凯老师主持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公婷教师向听众抛出几个问题,引起了所有人的思考。这几个问题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大陆的反腐败进入了一个大力度打“虎”、高密度拍“蝇”的新阶段,这种态势能够持续多久?能否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反腐败应该如何治本?

公婷教师介绍,反腐应该有一个所谓的“三步曲”。第一步是权力反腐,打虎拍蝇有很大的威慑力,可以使得官员“不敢腐”;第二步是制度反腐,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对权力赋予和使用予以严格制约,使官员“不能腐”;第三步是社会反腐,只有社会对腐败零容忍,才能消除腐败滋生的社会土壤,形成“不想腐”的清廉之风。同时,公婷老师犀利地指出了“制度反腐”的局限性:其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其二,规制以服从为前提,可以和道德水准无关;其三,规章制度不可能无所不包,并有滞后性;其四,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区别。在腐败已成为社会痼疾的今日中国,需要媒体所称的“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壮士断腕”。

讲座中,公婷老师重点介绍了香港的反腐败经验。第一,成立强力反腐败机构,多管齐下,严格执法,并有很强的有社会基础。第二,保持对廉政公署的监督和制约,避免权力的滥用;第三,社会对腐败的“零容忍”度很高。香港反腐败的成功,不仅胜在有廉政公署,也胜在社会对腐败的零容忍,在香港市民看来,哪怕贪一块钱也是贪。公婷教授和她的研究团队通过对1025名香港市民的调查发现:与女性相比,男性对腐败的容忍度更高;教育程度越高,人们的腐败容忍度越低;年龄越大,人们对腐败的容忍度越低。这说明教育水平对腐败容忍度有显著的影响,腐败经历是一把双刃剑,年龄越大,对容忍度越低,反之年轻人越可能容忍腐败。那么要如何提升年轻人反腐意识呢?主要还需通过加强教育、宣传和制定规则。

进入提问环节,同学和老师们都踊跃发言,提出富有研究价值的问题。例如高薪养廉对反腐的作用大不大,能否在中国大陆实施?公婷教师表示,曾经对内地做过一项调查发现,将工资与廉政进行对比,发现工资上涨,而腐败并未大幅下降。而且印度有学者提出,腐败有贪婪驱动腐败和需求驱动腐败,高层公务员为贪婪驱动腐败,高薪养廉对其没有多大作用,中下层公务员为需求驱动腐败,但是大陆公务员群体庞大,高新养廉存在难度,也许提薪养廉更适合。再如对新试点监察委员会的看法,公婷教师认为类似于香港廉政公署,其优点是统一领导,便于协调,但不能对其产生过高期望。对监委会的管理可以借鉴廉政公署,加强与民众的交流,依靠社会力量。

聆听这次讲座的老师和同学们都觉得受益匪浅。廉政建设不仅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反腐败机构,也需要对社会成员加强廉洁教育,要做大量工作发动群众,降低人们对腐败的容忍度,还要求一直公正廉洁的反腐败执法人员。

XIHR4455.jpg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