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调整方案,2018年1月6日至7日,由教指委主办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法律职业伦理骨干教师培训班在京成功举行,来自全国各法学类高校的百余位专家和教师参加了本次培训。我院《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负责人郭哲副教授参加了培训。
教指委举办本次培训班,既是在新形势下履行师资培训的职责,也是希望通过广泛交流针对“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调整方案进行研究与探索。举办本次培训的背景一是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即将颁布,为法学专业准入标准、教学质量基本要求和评估标准提供了依据。二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即将迎来改革和调整,采取“10+X”的课程设置,由封闭性教学转向开放性教学,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倡导各法学院特色化发展,以保证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这一举措将对法学教育发展产生历史性贡献。三是教育部将持续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了完善课程设计和师资队伍建设,处理好法学教育当中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需要大家在交流过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尝试与研讨。
教指委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并在发表的重要讲话当中强调,法治人才培养应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因此,法学教育作为法治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应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他希望在本次培训的过程中,大家能够充分交流,凝聚共识,助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和发展。上海复旦大学孙笑侠教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胡慧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史彤彪教授,北京大学杨晓雷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许身健教授、王进喜教授、袁钢副教授、刘晓兵副教授、刘坤轮副教授等与会专家分别围绕法律职业伦理及其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问题对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并针对法律职业伦理骨干教师教案进行点评。
本次培训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参会学员对培训班提供了彼此间交流促进的机会纷纷表示感谢,同时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在教案制作、教育模式探索等方面收获颇丰,更深化了对人才培养中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