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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江必新教授在湖大开讲“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

时间:2023-03-25 浏览量:

2023年3月24日上午9点,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著名法学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特聘教授江必新教授在湖南大学南校区图书馆报告厅讲授“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本次学习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黎四奇主持,湖南大学法学院屈茂辉教授出席,法学院2022级研究生踊跃参与。


(江必新教授开讲)


开场后,黎四奇院长重点介绍了江必新教授。江必新教授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多项课题,曾于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15年获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2016年获第二届“金平法学成就奖”,是贯通理论与实践、用学术智识推动法治进步的学者典范。


(黎四奇院长主持)


首先,针对“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这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的新提法,江必新教授认为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是对十年来法治建设工作高度浓缩的精准评价,也意味着十年来所作的工作可以容纳在总体格局之中,未来法治中国建设都要按照总体格局的范式来推进。尤其是对法科学生来说,研究总体格局可以丰富知识结构、开拓研究视野,并使其在研究问题和论文写作中找到自身定位。




紧接着,江必新教授归纳与梳理了总体格局的九个方面:第一,方向道路格局;第二,法治理念格局;第三;统筹推进格局;第四,法治实践格局;第五;职责使命格局;第六,主要任务格局;第七,法治体系格局;第八,社会治理格局;第九,法治动力格局。并在之后围绕这九个方面逐一进行具体论述。


(现场图片)


江必新教授的讲课内容高屋建瓴,对总体格局作出了精彩而又全面的阐述。他进一步分析,在把握总体格局之后,应从以下方面运用总体格局范式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第一,按照总体格局思路全面部署,统筹安排,克服碎片化的问题;第二,随着总体格局的展开和提出,法学教育和研究要依照总体格局的要求,丰富完善内容;第三,法科学生在论文写作中要放开思路,发挥专长,调动知识储备。

在点评环节,黎四奇院长首先总结了江教授的精彩讲授,并从总体格局延伸至做人格局的话题。每个人对于格局的理解不同,黎院长指出,江必新教授是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而他对格局的理解是指拥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博大胸怀。他回忆起读书时代曾听过的名言“假如我们不知道脚下的道路将要通向何方,我们对道路的选择是没有什么智慧可言的”,强调我们在为人、为事、为学中要有格局观念和方向感。

在提问环节,江必新教授回应了2022级博士研究生刘同学“如何使智治贯彻在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解决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这一问题,强调“融合治理”的重要性,认为应当从方式、平台、协商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党统筹各方面的力量,通过网络化、信息化融合共治,并定时定期协商,统一认识行动等。




随后,来自2022级法律硕士(法学)班的刘同学表示,聆听江老师的讲授令人受益匪浅,并询问有无可为年轻人指引方向的建议。江必新教授指出,无论是从事法学教育研究还是法治工作,都需要明确定位,打开格局。首先,打开格局可以使我们的思维不受、少受局限;其次,打开格局之后,可以保持快乐进取的态度,不会为一己得失忧愁伤感;再者,打开格局也可以拓宽知识容量;最后,打开格局意味着能包容不同观点,融贯性强。




就李同学“枫桥经验在湖南实践中形成的各地新经验”这一内容的点评,江必新教授认为,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机制都值得推行。各地在初期应多发挥首创精神,但从长远来看,仍要有选择过程。考虑到争议最终解决的合法性问题和综合成本、制度成本、协调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整合力量。


(提问环节)


最后,主持人黎四奇院长再度对江必新教授的莅临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并盛赞了江必新教授谦谦君子的风度,希望同学们在为人、为事、为学中以江老师为榜样,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课堂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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