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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年度总结表彰大会顺利召开

时间:2022-06-01 浏览量:

文 | 杨萌

图 | 潘斯寒


在庆祝共青团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2022年5月31日晚,法学院在报告厅隆重举行2021-2022学年度学生总结表彰大会。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英老师,法学院党务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刘岳峰老师,法学院团委书记、2021级本科生辅导员张丹老师,2019级本科生辅导员郑琼英老师,2020级本科生辅导员美丽努尔·图尔荪老师,2018级本科生辅导员谷雨老师出席表彰大会。全体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代表参加大会。



大会在高昂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随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英老师发表致辞。她首先代表学院党委和学工团队向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表示热烈祝贺,向对学院事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青年学子表示衷心感谢。随后,她总结了本学年各类活动成果并指出,新时代呼唤新青年,在崭新的时代起点上,青年更应有所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努力奋斗。为此,她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团学青年不断利用先进思想武装自己,发挥生力军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希望各级团学组织和团学干部继续担当尽责,真正成为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共同努力,牢记“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校训,更好建设学院、发展教育;三是希望广大青年学生践行“四点希望”,发扬五四精神,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开拓者和建设者。


 

法学院党务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刘岳峰老师宣读表彰决定。根据《关于开展湖南大学法学院2021-2022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定,授予姚昕彤、曹广鹏等4人“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丁怡丹、施坤孝2人“优秀研究生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黎颖、张盈欣等18人“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马瑞瑞、何之婕等18人“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薛鹏飞、龙孟婷等22人“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柳华斌、龙银银等13人“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冷雨轩、邹倩懿等20人“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茜、栗铖锶等10人“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古努·托乎提、阿卜杜·热依木努尔等44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毛静、郭恩媛等20人“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姚睿婷、张宇翔等16人“优秀工作人员”荣誉称号,授予田楚斌、李雯等12人“优秀研究生工作人员”荣誉称号。授予阿卜杜拉·阿不都艾尼、阿依左克热·艾麦提等11人“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授予法学2005班、法学2104班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法学2001班、法学2006班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授予张丹、周绍华等13人2021年暑期“三下乡”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学法以正,普法以诚”乡村振兴实践团等9个团队2021年暑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荣誉称号,授予天马一区一栋101室、105室等14个寝室“优秀寝室奖”。

刘岳峰老师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提出新的愿景和要求,希望他们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在新学年里,希望广大师生要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抓住机遇,以一流的精神面貌、一流的热情干劲创造出一流的新成绩,为我院及我校教育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获奖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依次上台领奖。三好学生代表姚睿婷,优秀学生干部代表向清,优秀共青团干部代表陈朋溱,优秀志愿者代表赵恺,团支书代表张伟浩、柯虹羽等先后上台发言,分享各自的获奖感言和工作经历。“奋斗锤炼本领,磨砺增长才干。”他们总结了自己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并表示,获得奖项离不开来自学院领导老师、班级同学的支持、信任与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实践活动,提升自我、锻炼本领,努力成为集体活动中的坚强带领者、学习生活中的创新开拓者。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他们必将不忘初心,拼搏奋进,努力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展示彰显青年一代应有的闯劲、锐气和担当,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在庆祝共青团百年华诞、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重要历史时刻,青年学生应当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用党的初心使命引领自己;各级团学干部应当担当尽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青年学生要发扬五四精神,同人民一道拼搏,同祖国一道前进,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至此本次大会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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