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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 湖南大学:探索法学教育“共进式”育人育师新模式

时间:2022-03-01 浏览量: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禹爱华 通讯员 邵滨



日前,第十九届“贸仲杯”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暨Willem C. Vis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国内赛以线上的形式举办,吸引了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湖南大学等七十多支队伍参赛。在此次赛事中,湖南大学代表队以卓越的表现荣获Best Memo(最佳文书奖,全国第一)以及Third Class Prize(三等奖)。与此同时,岳正圆同学荣获Best Oralist(最佳辩手);曲筝同学荣获Outstanding Contribution Award(团队突出贡献奖)。本次获奖是湖南大学法学院学科竞赛和人才培养的又一可喜成果。



“数字经济时代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法治人才的法治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喻玲介绍,湖南大学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理念,积极回应法学教育的时代之需,推动面向未来教育的开放理念创新,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关键,以育师强化育人为手段,重新定义新型教学关系,围绕师生培养的“德、能、智”,探索法学教育“共进式”育人育师新模式。

创建“开放型”学习生态下的师生“共进式”培养模式,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推进师生共同参与“全链条”教学设计,平等学习,开放共进,实现师生“德法兼修”。



构建专业课堂、第二课堂、实践课堂、虚拟课堂“四合一”立体教学模式,拓展教学时空,链接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培养核心专业实践能力,促进师生“理实一体”。

通过跨专业、跨学科、跨平台、跨国跨界合创共融,建立“多跨度”协同育人教学机制,以“信息科学+法学”深度融合为重点,推进“技术+”在课程建设、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学术的深度融入,提升“教-学”数智化,精进师生“业技融通”。



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秉承“传道济民、经世致用”的办学宗旨,着力强化学生道德修养、科学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学术视野,培养“德法兼修、经世致用”的卓越法治人才。

2012年,湖南大学法学院以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契机,启动教学改革,经过专项改革,全面展开,总结提高,完善推广,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荣获1项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3项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国家级省级获奖数量居全国领先,育师成效显著。学生的教学满意度高,获得感增强,近五年参加学科竞赛100余项,获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12项,2020年首次参加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大赛获得最佳文书奖第一名,主持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60项,多名学生通过支教、法律服务等方式参与隆回县乡村振兴工作,每年都有学生选择地方基层、艰苦地区等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学生综合素质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用人单位普遍评价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水平过硬,实践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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