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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风采|刑诉法学家、“岳麓学者”谢佑平:传道授业,惟德惟勤

时间:2020-09-27 浏览量:


作者:湖南大学法学院2020级博士生 黄雪





名师简介

谢佑平,现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岳麓学者”、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人、湖南大学司法与证据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人


一、桃李无言下自成蹊

谢佑平1964年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17岁时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硕士、博士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1988年在西南政法大学第一次走上讲台起,至今他已执教三十余年。先后任西南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现任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人、湖南大学司法与证据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人。谢佑平始终秉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刑事诉讼法的教研领域深耕,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为我国法学教育和研究作出了贡献。

2019年,谢佑平获评湖南大学“岳麓学者”。在他看来,科研是新知识、新技术的源泉,是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加速器。只有不断地进行科学研究,才能丰富学科内涵,拓展学科知识,提高教学水平。自加入湖大法学院以来,他指导硕士研究生30多名、博士研究生9名,其主讲的研究生课程有:《刑事诉讼法原理》、《比较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学》、《法学论文写作》等。他授课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紧跟学术前沿问题,旨在培养学生形成刑事部门法特有的法律思维以及独立思考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其教学风格及模式深受好评。从教的三十余年里,经他培养的学子数以千计,可谓“桃李满天下,春晖遍四方。”谢门弟子大多活跃在中国法学研究和实务领域的前沿阵地,并在各自地领域内做出了不凡的业绩。



(谢佑平教授与谢门弟子毕业留念)


二、学术大家肩挑公义

谢佑平的学术兴趣广泛,其科研成果遍及刑事诉讼法和司法制度的各个具体领域。特别在刑事诉讼的国际准则、刑事诉讼中的诉权、诉讼文化及其与诉讼模式的关系、刑事强制措施的性质方面,其学术研究所得在诉讼法学界都属于开创性成果。编有刑事诉讼法学以及律师学教材多本,

其中,《刑事诉讼法学(上、下)》(排名第二)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和国家优秀教材二等奖。累计出版个人专著3部、合作专著10多部,国家教委、司法部统编教材8本,自编教材6本,工具书2本,译著1本;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中文、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90多篇,其中,有12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中心《诉讼法学》、《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主持完成《公设辩护人制度研究》、《中国检察监督的政治性与司法性研究》、《程序法定原则研究》等国家级、省级、部级课题9项。1998年其“刑事诉讼法学教材与教学方法改革”获得司法部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9年获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2年获上海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于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008年入选上海市领军人才。



(谢佑平教授著作)


在刑事诉讼法研究中,谢佑平提出了众多创新的司法观点。如“诉讼话动与人类的竞技运动存在天然的联系”,尤具有新意。在参与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公检法三机关关系方面,他认为,配合制约原则是对我国刑事诉论法所特有的一项政策性原则,但它导致一系列现行制度无法克服的弊端,主张予以取消或重构,同时借鉴国外法治先行国家的程序模式、提升法院地位、确立司法审查原则,由法院对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的“诉讼及时”“相应性”和“程序法定”等原则,受到诉论法学界学者的普遍认同。此外,他还提出“刑事诉讼法以国际性为特点,刑法以国内性为典型”的观点,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是犯罪通常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可根据每个国家的需要来进行法律的制定与修改。但是,诉讼法中很大一部分内容,如无罪推定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司法审查原则、辩护原则等等,则是全世界共同的刑事程序法原则。在此意义上,刑事诉讼法具有国际性。



(谢佑平教授部分著作)


象牙塔里,他是一名传承法治薪火的园丁。辩论场上他是一名守望世道公义的律师。与此同时,谢佑平担任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智库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检察院特聘专家等学术兼职。学术和实务上的社会兼职工作,使得谢佑平的学术理念广为流传,影响颇深,得到了业界专家的一致认可。


(谢佑平在浙江玉环市检察院讲座)

(浙江玉环市检察院设立谢佑平工作室)


三、拳拳赤子桑梓之情

谢佑平在西政度过了二十载的求学与工作历程,可以说,山城重庆早已成为他的第二故乡,西政也是他一直深深眷恋着的母校。本科四年的学习,优良的校风和浓浓的学术氛围为其提供了非常好的外部环境,老师们在课堂上能言善辩的形象深深地印入谢佑平的脑海之中,成为他当时决定继续深造、日后从事教研工作的内部动因。本科毕业时,谢佑平以优异的成绩考上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师从我国著名诉讼法学家王洪俊教授和徐静村教授。西政的治学思想对其影响颇深,也成为他从事教研工作几十年来一直秉承的学术理念,那就是以批判的眼光看待法律条文,以发展的眼光来构建法律制度。



(谢佑平与导师徐静村) 

(谢佑平博士论文答辩)


2001年,谢佑平作为杰出人才被复旦大学引进,开启了他在沪闯荡的十余载的生涯。学术研究上更为精进,实务领域中成就显著。

2015年,他义无反顾回到湖南,报效桑梓,全职加入湖南大学法学院。在谈及回到湖南工作的缘由时,谢佑平充满感情地说道:“在我考大学时,湖南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湖南省最好的大学(没有之一),因此,对她一直心存向往。工作后,应湖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等邀请,出席过几届湘籍法学家论坛,结识了一大批湖南法学家,对湖南法学教育和湖大法学院有了认识和了解。湖南大学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成绩斐然,具有法学一级博士点,在全国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自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开始,因长年在外求学和工作,对湖南其实了解甚少。随着年龄增长,时常有一种想回湖南老家工作的打算和想法。2015年,在已故邱兴隆教授的鼓动下,这一想法终于变成现实。来到湖大法学院后,在工作上得到了院长、书记和全院同仁的全方位支持和关爱,这令我非常地感激。”

四、良师益友殷殷期盼

谢佑平通过高考从一个小村庄里走出来,在老师们的指导下选择了法学教研与律师实务的工作。可以说,这一路走来,他是吃过苦、历过险之人。无论是学习研究上的困惑与苦闷,还是实务工作中的纷繁和复杂,都是一场又一场的历练与修行。这是他学习与工作中的切身体会,也是他在教导学生时传达的一种理念:苦心人天不负,有志者事竟成。

谢门的弟子都觉得与自己的导师谢佑平教授是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不仅在学业上能得到他的指导与栽培,生活中也能跟他如好朋友一般地对话交流。2020级博士生黄雪说:“刚入谢门时,我就向老师表明过以后想要读博的想法。老师听后对我说:‘做学问是一件苦差事。首先要能沉心静气地广泛阅读与深入思考,方可形成自己的学术思想体系。其次要有明确地目标、持久的毅力和科学的方法,才能成功。最后要把自己的所感所想有逻辑、有体系地表达出来,因此,要锻炼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写好学术论文的基础条件就是: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敏感的前沿问题意识、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强烈的学术表现欲望。’转眼到了研二,我跟老师提出想要硕博连读,当时心情很忐忑,不知道自身条件是否达到了他的招生要求。老师立马就答应了,对此我非常地感激。今后我会努力做好研究,不辜负老师的教导与期望。”2019级硕士生罗佳说:“因为谢老师的帮助,我有幸参加了2019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年会,见到了陈光中先生还有学界的顶尖学者。参加这次年会让我受益匪浅,我了解到学界的前沿问题,感受到学者们对推动刑事诉讼法完善的决心和期盼。也感谢我的导师,激发了我对学术的向往、培养了我对专业的兴趣,让我见到了更大的世界!谢老师是我国诉讼法学的顶级学者,是推动刑事诉讼法学完善的引领者、建设者、践行者。同时,他也是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关心学生的老师。我奔赴广州参加年会,谢老师关心我的食宿,叮嘱我有事可以随时联系他。”

谢佑平教授对青年学子们有着很高的期望,他说:“年轻的一代,奋斗正当时!如果说本科生是通才,那么研究生就是专才。学生时代,在自己的专门领域,要不断强化专业知识与本领。步入社会,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定位,加强自我认知,变被动为主动,基于社会需求来塑造自身的专业技能,方能成为有用之才。”



(谢佑平教授与谢门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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