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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追慕程序正义之光:法学2303班研读《看得见的正义》

时间:2023-12-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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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同学们通过阅读掌握更多法学知识,拓展法学视野,提升学习生活品质,2023年11月18日上午,法学2303班的《看得见的正义》主题读书会于法学院三楼中厅顺利开展。《看得见的正义》是北大法学教授陈瑞华所著的一部关于法律程序正义的经典著作,该书不仅对普及程序正义起了推动作用,还对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次读书会由学习委员胡莎莎同学进行主持,并邀请了2303班班主任何宁老师进行指导和评议以及班上五位同学作为主讲人来分享阅读心得。参与人员围坐一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读书会伊始,何宁老师为我们介绍了什么是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点出其中的程序正义来引入了本次读书会的主题。接下来,五位主讲人按书记的篇章逐一开始论述。

王紫藤首先对序言以及第一、第二章的内容进行了主题发言,发言内容主要围绕程序正义和听审两个内容。在程序正义话题中,她讲述了什么是程序正义以及制定和遵守程序正义的原因和重要性,不仅如此她指出西方的程序正义观念对于“重实体,轻程序”“程序道德化”的中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在听审的话题中,她讲述了听审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并通过尊严理论来说明听审的重要性,当事人获得听审机会是程序正义的实现第一步,而后面的繁琐的程序中怎样做到真正的程序正义还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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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莎莎同学就“不做案件的法官”的章节进行分享。现实中存在许多“大义灭亲”“铁法官”的案例,但这样的不回避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使法官陷入道德困境、让民众怀疑案件的公平性、阻碍程序正义的实现等等,因此回避制度和变革管辖制度也显得尤为重要。她还说道:法官只有对案件保持中立和无偏私的地位,才可以使其审判过程和裁判结论具有公信力,也就是取得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的普遍信任和尊重,这一点是也中立性原则的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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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姿霖同学则围绕审判公开话题进行分享。她在分享中特别指出程序的公开有时会演 变成形式上的公开,我们所说的真正的公开除了过程与裁判的公开,公众还需要了解裁判结论形成的理由与依据,而这种裁判结论在形成过程、根据和理由方面的公开,也就是指司法裁判的透明,对于形式上的公开的问题,她向我们解读书中的解决方案和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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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奕婷同学通过思维导图的形式向我们展示第七章、第八章主要内容和金句摘录,并且在最后向我们提出了研讨的问题:司法公开应具有什么特点?经同学门思考和探讨之后,赵奕婷同学向我们展示了她和王子豪同学的观点,他们认为司法公正具有公开对象的广泛性、公开范围的全面性、公开结果的透明性、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公开时间的即时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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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抒涵同学围绕“平等武装”和“正义先于真实”进行主题分享。在讲到平等武装的体现--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刑事诉讼中的“疑罪从无”原则时,她提到民法课堂上王老师说的:“刑法应该是谦抑的”,在刑事诉讼中,不能总想着如何去处罚犯罪者,而要想着如何更好地保护人民。她最后评述到:这两章“平等武装”和“正义大于真实”都在努力追求正义,前者关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后者注重改善程序正义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法律学习生活中加以思考,都是一个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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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何宁老师进行了读书会的总结:实体正义是看不见的,因为一个案件的结果是否公正,往往只有当事者自己心知肚明。二程序正义才是看得见的正义,因为裁判过程不仅能为当事者所感知,而且还能为一般社会公众所判断。程序正义的价值就在于增强公众对结果的接受、认可和服从,因此,他对我们提出: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应当更加注重程序正义的理念和实践,努力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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