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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风采|湖大博士生谢欣译作《实证法律研究高级导论》

时间:2024-08-0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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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赫伯特·M.克里泽教授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马文·J.索诺斯基(Marvin J.Sonosky)法律和公共政策讲席教授。他1969年本科毕业于哈弗福德学院,1974年博士毕业于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他是《实证法律研习杂志》(Journal of Empirical Legal Studies)的副主编,《法律与社会评论》(Law & Society Review)的前编辑,以及领先的政治学、法律和社会科学期刊的同行评审。他是9本书以及100多篇文章和书籍章节的作者或合著者。他最近出版的著作有《选票中的法官:州最高法院选举的连续性和变化》(Justices on the Ballot: Continuity and Change in State Supreme Court Elections,剑桥大学出版社,2015年)、《美国的司法选择》(Judicial Selection in the States,剑桥大学出版社,2020年)。他是《世界法律制度》(Legal Systems of the World,ABC-CLIO,2002年)的编辑,也是《牛津实证法律研究手册》(Oxford Handbook of Empirical Legal Research,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的合著者。

译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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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欣  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公派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数量法学、民法学、法社会学、法律职业研究等。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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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加高级导论系列是对社会科学、法学和商科等关键领域进行的富有启发性和深思熟虑的丛书系列,由世界顶尖学者撰写。本系列旨在以严谨的态度,阐述了与不同主题领域有关的实质性问题和政策问题。

赫伯特·M.克里泽对实证法律研究的历史、方法论和重要案例进行了清晰的介绍。定量方法在实证法律研究中占主导地位,但该领域的一个重要部分依赖于定性方法,如半结构化访谈和观察。在本书中,作者对两种方法都进行了探讨。这本具备高度可读性的导论对广泛的实证法律研究文献进行了研究,研究内容包含法律制度、法律行动者和受法律约束的主体。对实证法律研究人员来说,这将是一本重要的阅读文献。

本书主要特点包括:

实证法律研究的历史总结。

实证法律研究方法论的明晰介绍。

定量和定性方法研究成果的全覆盖。

一本有关不同方法论影响和基本原理的强可读性作品。

这本著作为学生、学者、法律专业人士和政策专业人士提供了实证法律研究的宝贵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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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推荐

赫伯特·M.克里泽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当下法学界越来越重要的实证法律研究领域。他介绍了实证法律研究的演进史,并阐述了该领域在今天所使用的方法进展。这本书非常适合作为该领域的参考读物,强烈推荐给大家!

——瓦莱丽·P.汉斯(Valerie P. Hans)

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教授

《实证法律研习杂志》联合编辑

美国法律与社会协会前主席


这是一部与实证研究方法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著作,我会将其列入实证法律研究方法领域的推荐书单,并向法学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和学者推荐克里泽教授的这部书。

——屈茂辉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湖南大学数理-计量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这是一本质量兼具的好书,除了因为克里泽教授用不少篇幅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实证法律研究的基础工作与核心观念,也因为这是少数“质”性(定性)与“量”化(定量)方法并重的入门书。无论你是受哪一门社会科学影响而进入实证法律研究,或者只是单纯想把实然引入应然论述,都能在本书中找到有用的指引。

——张永健(Yun-chien Chang)

康乃尔大学法学院教授

亚洲法律经济学协会主席


克里泽从国际视角为我们呈现了实证法律研究领域的发展进程和方法论。作为该领域的杰出代表,他通过这本书提供了实证法律研究深刻而现代的阐述,有助于我们理解实证法律研究的重要领域。他能够提供如此丰富的内容,实属不易,值得赞扬。

——哈泽尔·根恩夫人(Dame Hazel Genn)

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教授

伦敦大学学院司法中心主任


目 录


中文版序001

前   言003


◇ 第一部分  实证法律研究导论 ◇


1 什么是实证法律研究?003

1.1 定义与范围003

1.2 本书的计划006

2 实证法律研究简史008

2.1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008

2.2 二战后至1960年:实证法律研究的复兴017

2.3 20世纪60年代:实证法律研究的腾飞022

2.4 1970年以后的主要发展025

2.5 本章小结030


◇ 第二部分  实证法律研究方法论 ◇


3 方法论:初步的问题038

3.1 定量与定性之分038

3.2 界定研究问题040

3.3 错误(Errors)046

4 方法论:数据收集052

4.1 定量方法053

4.2 定性研究058

4.3 本章小结066

5 方法论:数据分析069

5.1 定量方法069

5.2 定性方法098

5.3 本章小结103


◇ 第三部分  实证法律研究实例 ◇


6 法律制度112

6.1 法院和法庭112

6.2 法院人员115

6.3 合法性和公众支持123

6.4 宪法126

6.5 程序规则127

6.6 实体法(Substantive Law)132

6.7 法院面临的问题136

6.8 本章小结137

7 法律行动者139

7.1 法官139

7.2 陪审团(Juries)153

7.3 律师154

7.4 本章小结159

8 受法律约束的主体160

8.1 诉讼中谁更占优势?160

8.2 商业组织163

8.3 个人172

8.4 本章结论185

9 结   论188


参考文献191

索   引212

译后记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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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序

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在学术界和政界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实证法律研究(ELR)自诞生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我个人从事此项研究已有近50年。在过去的25年里,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实证法律研究成果产生了巨大增长。直到最近,大多数实证法律研究都是由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犯罪学家、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进行的,但从近年来实证法律研究所增加的成果来看,反映出越来越多法学院教师也加入了该学术领域。

尽管实证法律研究在美国最为悠久,事实证明许多国家的学者和政策制定者都参与其中。最开始,它通常是贴着“法律社会研究”或“法律社会学”的标签出现的:比较重要的实证法律研究,能在20世纪70年代几个英国皇家委员会的报告中找到。在过去的20年里,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的学者用英文写作并发表的关于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实证法律研究成果正在快速增加。

我所写的这本书《实证法律研究高级导论》,目的是做三件事:考察实证法律研究的发展史,梳理实证法律研究的方法论,并展示实证法律研究学者所关注的最新趋势。进行实证法律研究的两个主要挑战是收集数据,以及掌握处理和分析这些数据的技能。对于那些想进行实证法律研究的学者来说,能在本书中寻找到包括界定研究问题、数据收集和数据分析的实证法律研究方法,我在对这些内容进行分析与阐述时,强调了在法学领域采用社会科学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的特殊性。值得欣慰的一点是,从最近以英文发表的有关中国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来看,在中国想要进行实证法律研究的学者似乎已经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的数据了。

当谢欣向我提出翻译《实证法律研究高级导论》并出版其中文版的提议时,我很高兴,因为我感觉到了中国学者对实证法律研究的兴趣越来越大。本书主要是关于对美国实证法律研究最新趋势的阐述,我希望它不会分散中国学者的学术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希望使用这本书的中国学者们能够扩展本土化案例,来进一步填充我所列举的文献。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谢欣或中国其他学者无论在方法层面还是在案例研究层面,也能以中国研究作为主要内容撰写一本类似的书。

赫伯特·M.克里泽

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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