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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创新法律实践教学新形式

时间:2013-11-07 浏览量:

11月6日晚,湖南大学法律诊所课堂创新了一幕别开生面的教学形式,6名法官、检察官、公安刑侦人员与学生面对面共同探讨“法律人的思维与办案技巧”。

芙蓉区法院刑庭胡汉民庭长根据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法律人的思维不是一撮而就能养成的,而是要厚积薄发,不仅要加强理论学习,更要多观察社会,以悲悯之心,体察社会疾苦,以法律人的良心和责任心让群众在每个具体个案中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具体到刑事办案技巧上,则要在刑拘——起诉——审判的一系列环节上对证据进行严格的甄别和筛选,排除合理怀疑的每一证据,始终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他提出每个部门法都有自己的法理和基本原则,隔行如隔山,作为法律人,要不断学习,要善于学习, 要重视平时的积淀。因此同学们要重视毕业实习,要重视在法律诊所的学习,这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过渡阶段,是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我在接待实习学生时,常碰到一些同学没有沉下心来认真学习,往往只是为了那个实习证明,这个问题要引起注意。为了减少以后职业生涯中的错判行为,请同学们尽力将试错放在学校的学习阶段, 而不是在将来的工作中。

接下来天心区法院民庭庭长赵静法官跟同学们分享了办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方法,即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和诉讼请求分析方法。她认为每个个案都是不同的,每一个案子的判决都要评价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通过自己承办的案子向同学们现身说法,让同学们感触深刻。

接下来唐贤茂法官、吕艳辉检察官、周金灿警官、李仲洋警官都跟大家分享了自己在实践工作中的体会和感悟。总体的经验是:法律人要善于学习、勤奋钻研、勤于思考、善于思考不断总结,才能提高自己的技能和技巧。最关键的是,法律人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要严守法律的底线,要减少甚至杜绝冤假错案,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最后学生与政法干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与对话,现场气氛非常活跃。

【湖南大学法律诊所】成立于2007年,是借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模式,是在实践教学层面进行的有益探索,让学生在承办具体个案中学习法律的基本技能和技巧,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同时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认知社会,帮助弱势群体,培养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法律诊所自创办以来,已经承办了咨询类案件200多件,诉讼案件20多件。这是我校法学类教育实践教学的新平台和新成果,在不断探索中完善。(湖南大学法律诊所主任 肖艳辉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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