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党建公告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党建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6-08-18 浏览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6年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意义。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坚持“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和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要全员参与、区分层次。对普通党员,重点强化党员意识,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在党不言党,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等问题;对基层党组织,着力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松软、不严不实,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的正常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突出常态化教育的特点,不搞成一次活动。要注重把握工作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采取有效组织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坚持党内既有制度,探索抓好经常性教育。要抓实抓好规定动作,做好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创新方式讲党课、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立足岗位作贡献、党员领导干部作表率,环环相扣,有机推进。要结合实际,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将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不断完善党内经常性教育机制,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解决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注意抓薄弱环节,着力推动解决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确保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使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解决少数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的问题。要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特别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探索开展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二、学习教育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全体党员都要逐条逐句通读熟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都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记党规党纪,明确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学习党的历史,强化党性与国情教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二)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按照中央要求,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有关书目材料,结合高等教育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校党委、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教育内容。

(三)做合格党员。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师生的党员意识,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要求,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教师党员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学生党员要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全体党员要在开创学校“十三五”建设新局面中,按照“立足三湘大地、争创两个一流、实现一个梦想”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积极作出贡献。

三、措施方法

(一)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

要引导党员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校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1.4~5月,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

2.6~7月,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进行学习讨论。

3.8~9月,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四有好老师”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

4.10~11月,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进行学习讨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处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每次专题学习讨论结束后一周内,将本单位专题学习讨论情况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并到分管部门或联系学院选择一个党支部讲党课;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鼓励基层党支部书记、身边的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等联系实际讲党课。讲党课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三)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七一”表彰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五)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中央、教育部党组和湖南省委统一部署,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立足岗位作贡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落实学校2016年中心工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任务和本单位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职责任务,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教师党员要紧密围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成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争当“四有好老师”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要在加强学风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带领同学共同进步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要在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要在发挥正能量、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学校党委将组织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结合“基层党建活力提升计划”项目建设情况,评选推介一批优秀项目。

(七)党员领导干部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推动交流等工作。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用心用力,抓细抓实。要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二)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结合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党支部书记、组织干事和辅导员等党务骨干普遍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

(三)注重分类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根据在岗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人员党员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对在岗教职工党员,要把学习教育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大学职责结合起来,与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十三五规划实施结合起来,与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对学生党员,要把学习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当前加强学风建设和班级建设相结合,与当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相结合,与加强大学生骨干培养和典型培育相结合,创新组织生活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人员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四)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校报、微信、手机报、广播电视、学校新闻网和网络教育平台等,及时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在学校校报、网页开设“两学一做”专栏,宣传交流各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将对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党组织负责人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并将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各单位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