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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的通知

时间:2018-04-30 浏览量:

各毕业班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引导毕业生党员加强党性锻炼,锤炼过硬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合格”,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党员“先锋”工程安排,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支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理论学习、党性修养、作用发挥、典型宣传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做好毕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转接,充分发挥党员在“毕业季”主题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毕业生党员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

二、活动内容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1.校领导专题党课。为引导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将在5月下旬集中组织党员代表集中上一次党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支部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党员按时参加党课。

2.院领导专题党课。学生党总支将安排学院领导为全体毕业生集中上一次党课,教育和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党课结束后举行佩戴党徽、重温入党誓词、集体合影等活动。

3.党支部书记上一次党课。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为毕业生党员上一次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讲话,引导毕业生党员把党员身份亮出来,把先进标尺立起来,把先锋形象树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志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

4.开展一次党日活动。结合湖南省红色资源丰富、英雄伟人辈出的独特优势,组织毕业生党员到伟人故里、红色遗址、纪念场馆等参观学习,通过身临其境、情融其中的现场体验,引导毕业生党员常怀感恩之心,常思图强之志,发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二)在党言党,严明党纪

1.重温入党誓词。各支部可以利用主题党日、党课等契机,组织毕业生党员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党史、党章,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牢记党的宗旨,不忘责任使命,强化党员意识,践行庄严承诺,在思想和行动上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重温党规党纪。组织毕业生学习党章、党纪、国法和党的优良传统,讲规矩守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告诫毕业生党员走上工作岗位要时时守纪律、处处讲规矩,既做执行者更做守护者,对不良风气和不良言论,要主动出击、敢于亮剑、维护党的形象。

3.主动交足党费。交纳党费体现的是组织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映照着共产党员对党情怀的高低和坚守信仰的深浅。要引导教育毕业生党员,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

4.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组织党员学习关于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的思想认识。学院党委将按照党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对确定将组织关系转走的同学要做好服务,对继续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同学,要承担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也要主动和学校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要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毕业生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三)在党为党,奉献青春

1.带头文明离校。各支部要引导毕业生党员站好文明离校最后一班岗,为困难同学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协助老师维护校园秩序,带头文明、安全、顺利离校。

2.助力学校发展。学生党总支将组织毕业生党支部开展经验交流、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献言献策等形式活动,积极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好事、实事,引导毕业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毕业班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班级“毕业季”主题教育总体安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提高工作针对性、时代感、吸引力。

2.做好动员、创新形式。要充分动员支部成员的智慧和力量,突出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主体作用,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培育工作特色,树立工作品牌。


中共湖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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