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1起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长沙市检察院和岳麓区检察院办理的“中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某余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其中。
中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某余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关键词】
假冒注册商标罪 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评估 不起诉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深度协作,做好合规建设前的衔接协调、合规建设中的监督配合、合规建设后的评估审查等工作,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促进行业规范,服务创新发展。
一、基本案情
中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公司)是一家生产起重机零部件的重工制造公司,刘某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9月,中某公司为增加业务来源,经刘某余、骆某、罗某、王某、杨某等五名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在未获得权利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生产标注有该公司注册商标的塔式起重机标准节。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中某公司将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塔式起重机标准节销售给下游客户,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
二、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1年6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以刘某余、骆某、罗某、王某、杨某等五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7月9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交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岳麓区检察院)办理。
岳麓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中某公司涉嫌单位犯罪。中某公司属于中小微企业,专注于起重机零部件生产,产品有较高质量和技术含量,具有“专精特新”的特点,为当地50余人创造了就业机会。涉案企业和人员短期从事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犯罪行为,且均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取得权利人谅解,中某公司能够继续生产经营,承诺建立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基本条件,遂启动企业合规建设。
2021年9月3日,岳麓区检察院通过充分调研,向中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指出中某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合规整改目标,同时商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从知识产权、税务会计、工程机械等领域选出六名专家组成第三方监管组织,对中某公司进行考察。期间,检察机关多次赴涉案企业考察调研,就评估人员选配、考察模式等方面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交换意见,细化考察流程。检察机关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跟踪涉案企业的合规建设情况,以实地检验的方式确保第三方监管组织履职的真实性、有效性。同年10月30日,中某公司整改完毕,第三方监管组织评估认为中某公司的合规整改合格。
2021年12月28日,岳麓区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中某公司整改效果较好,建议对企业从宽处理。同年12月31日,岳麓区检察院对中某公司及刘某余、骆某、罗某、王某、杨某等五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针对本案反映出的工程机械行业企业合规问题,延伸检察职能,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用好座谈会商、公开听证、进企宣传等方式,提高工程机械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以个案合规促行业合规,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
三、典型意义
(一)依法能动履职,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开展企业合规建设。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的案件类型,包括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各类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对于公司、企业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罪认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符合启动企业合规建设条件的,应及时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积极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和保护作用,通过开展企业合规建设,量身定制合规计划,督促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针对个案办理中反映的共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行业合规建设,加强诉源治理。
(二)强化审查把关,对企业合规整改情况科学精准评估。本案中,检察机关加强与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的协同联动,紧密结合涉案企业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针对性选择知识产权、工程机械等领域专家组成第三方监管组织。合规整改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不定期走访企业,跟踪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情况。合规整改后,组织检察听证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加强对合规计划执行、第三方合规考察报告的审查把关,防止“虚假合规”“纸面合规”。最终,检察机关综合考量中某公司及刘某余等五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且中某公司经合规整改合格,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1起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长沙市检察院和岳麓区检察院办理、湖大法学院校友谭文健担任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组组长的“中某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某余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其中。
该案在检察机关决定启动企业合规改革建设之后,长沙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从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税务会计、工程机械等领域选出六名专家组成第三方监管组织专家组,谭文健律师担任组长。专家组成立之后,在检察机关的主导下,对该企业的合规计划进行全面审查和修改,提出精简部门和人员设置、降低企业负担等合理建议,使企业合规整改方案更具合理性和可行性,并通过现场走访、座谈、查阅辅证资料等方式,对该企业合规整改的有效性和全面性进行考察,并最终认定该企业合规整改建设合格。
在检察机关主持的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中某公司整改效果较好,建议对企业从宽处理。同年12月31日,岳麓区检察院对中某公司及刘某余、骆某、罗某、王某、杨某等五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是湖南省第一起经合规整改后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也是湖南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第一案。该案的合规验收合格及对涉案企业及人员的不起诉决定,既是对第三方监管评估组织专家组工作的肯定,也为我省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工作积累了经验,为专家组的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谭文健律师简介
湖南大学法学博士
湖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家
长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
转自 | 长沙检察 龙冠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