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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友风采 | 湖大法学院院友彭丁云审理案件写入最高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11 浏览量:

2022年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天心区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其中,“茶颜悦色”诉“茶颜观色”案为湖南大学法学院院友彭丁云审理。



彭丁云,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湖南新化人,湖南大学2006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为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一级法官、审委会委员。从2019年起负责知识产权庭期间,个人办理了“茶颜悦色”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酒鬼酒”诉“湘泉”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长康”诉“辰康”商标侵权、“文和友”诉“纹和友”等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庭内案例连续两年入选“湖南省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典型案例”。自工作以来,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人民法院报》《执行工作指导》《刑事审判参考》《刑事法律文件解读》《人民司法》等刊物上发表各类论文及案例分析十余篇,学术论文曾获得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八届学术论文研讨会二等奖,并获得“全国法院调研先进个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研究室负责宣传期间,因致力于以案说法普法,曾助力天心区法院获得“全国法院优秀微信公众号”以及连续三年的“全国法院司法宣传成绩突出单位”。



据悉,“茶颜悦色”诉“茶颜观色”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傍名牌等行为予以制裁。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茶颜观色”向“茶颜悦色”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70万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通过公正裁判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说“不”,制止仿冒搭车行为,促进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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