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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子三下乡,用心普及法律知识,用爱温暖乡村热土

时间:2017-07-1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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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湖南大学法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团与双峰县司法局在杏子铺镇龙返村联合开展以“普法宣传青年行”为主题的“三下乡”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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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委办纪检组长邹燕、县司法局副局长彭建界、杏子铺镇龙返村全职扶贫队员王辉、团县委副书记朱沛炼等同志一同参加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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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许,伴着蒙蒙细雨,社会实践团成员分为三组,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深入杏子铺镇龙返村挨家挨户分发普法宣传资料。本次普法活动的宣传材料丰富多样,既有法学院“三下乡”志愿服务团自己编印的《“三下乡”普法宣传册》和《法治小故事》,也有双峰县司法局编印的《金牌调解60例》和《普法便民手册》。“我们考虑到普法的对象是广大农民朋友,因此在编印普法宣传资料的时候力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阐述法治理念,以美文美画的表现形式让法律知识变得鲜活生动,以农民生产生活中常见的典型案例为蓝本解析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点,让农民朋友快乐学法,轻松懂法。”法学院团委书记杨凯介绍志愿服务团编写普法资料的初衷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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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返村的普法宣传活动中,同学们走村入户了解村民的生活情况并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面对生涩难懂的方言,同学们认真聆听,耐心讲解。“这次普法让我发现村民们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当遇到一些可以利用法律解决的纠纷时,却想不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让我感到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肩上所担负的责任与使命。” 志愿服务团成员郭欣婷表示,以后要多参加类似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用心普及法律知识,用爱温暖乡村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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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社会实践团成员与双峰县司法局在村幼儿园设点,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同学们与司法局工作人员坐镇普法宣传点为村民答疑解惑,前来咨询的村民络绎不绝,现场气氛热烈。“求职过程中如何辨别合同中的有效和无效条款?消费中遭遇纠纷有哪些维权途径?劳动者工伤如何认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电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口头租赁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在外打工遭遇黑心老板拖欠工资该如何解决?…… ”村民针对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同学们和司法局工作人员咨询。“通过本次普法我感觉法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特别强的专业,我们必须要将把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普法队员李永罗表示要认真学习书本知识,打牢专业基础,同时多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并尝试用法律思维去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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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法学院青年志愿服务团聚焦法治建设最薄弱的农村地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法治湖南、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普法宣传青年行,我们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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