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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晚报》专版|湖大教师常德讲座:法眼看《哪吒之魔童降世》

时间:2019-09-30 浏览量:



法眼看《哪吒之魔童降世》

——听蒋海松讲哪吒神话形象背后的文化故事


常德晚报记者谭明


转自《常德晚报》2019年9月27日A3专版



 

不得不承认,今夏的《哪吒之魔童降世》颠覆了公众对国产动画电影的传统认知,也因此让片方赚的盆满钵满。截至9月25日,累计票房高达50.34亿元,超过《流浪地球》(46.56亿)、《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42.38亿)、《红海行动》(36.5亿),排名中国内地电影票房历史第二名,略低于《战狼2》(56.79亿)。该片被称为“史上最强的国产动画电影”。


神话故事作为一种典型文化现象,蕴藏着强烈独特的民族文化基因密码。哪吒作为一个神话人物,同样如此。《哪吒之魔童降世》的成功,是片方的技术与创作革新的成功的同时,更多的是引起了一种文化共鸣。就如同一位学者说的,“(是)一个小孩看的心花怒放、父母看得感动哭泣、文化圆融无碍、政治导向和谐的多重爆款。”

这位学者就叫蒋海松,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他以法律的独特视角去解读《西游记》的法律文化现象,创造性的把《西游记》和法律智慧融合,主创了《法说西游记》法律文化课程。并在《法治周末》开设《法说西游》专栏,与大众一起以法律的视角品读《西游记》中的文化内涵。


2019年9月21日下午,蒋海松受邀来到常德,在止间书店(常德)以《自由、反叛与规训:哪吒、孙悟空形象变迁及政治隐喻——从<哪吒之魔童降世>说起》为题,同常德的书友们一道分享了哪吒形象的历史变迁背后的文化故事。


客观的说,这堂讲座是蒋海松“法说西游”的延续,《哪吒之魔童降世》作为切入点,哪吒、悟空是阐释的主线。讲座中,蒋海松着重的谈到了“重要的不是神话所讲述的年代,而是讲述神话的年代”的观点。

事实上,哪吒这位国人耳熟能详的吉祥童子,并非中土神祗,也并非佛教人物,在早期他甚至是一个三头六(八)臂、凶神恶煞的夜叉。他最早出现在古印度婆罗门教的神话故事中,是四大天王中的北方毗沙门天王(多闻天王)之子。古印度神话给了他凶神恶煞的夜叉形象。其梵文全名是Nalakuvara或Nalakubala。起初,汉译简化为“那叱”或“那咤”,后来在传播中演变成了“哪吒”。

“那叱”随大乘佛教一同传入中原。在传入中原前,大乘佛教已将这位夜叉讲述(改造)成了大乘佛教的护法神。进入中原后,他又接受了中原文化,尤其是道教文化的改造,不仅有了汉姓“李”,而且又成了道教的护法神,被册封了中坛元帅、通天太师、威灵显赫大将军、三坛海会大神等道教化的神号。在元蒙时期的《三教源流搜神大全》里,哪吒的身世被讲述成“本是玉皇驾下大罗仙”。此刻,他不再是佛教神。而随着《西游记》和《封神演义》的问世与广为流传,哪吒形象最终以吉祥童子的形象,在国人心中定型。


同时,与之共存的故事设定,也在形象设定的过程中,接受中原文化的改造,实现了中原化,有了中原版的故事叙事。当天的讲座中,蒋海松谈到了“哪吒杀父”的故事。

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而礼法合一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在礼的约束下,父权、夫权等都是不容挑战的。“不孝”、“子不孝”,甚至是“子女控告父母”在古代中国都是重罪。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绝对没有“哪吒杀父”生存的土壤。


蒋海松谈到,显而易见,“哪吒杀父”受到了佛教文化中佛教出家、主张四大皆空的影响。而恰巧中国文化有着强大的包容与改造的特质。佛教文化传入中土后,被中国文化包容、吸纳、改造。《西游记》中“哪吒杀父”、“哪吒抗父”被描述成了“割肉还母,剔骨还父,还了父精母血”“唤哪吒以佛为父,解释了冤仇。’。


这仍然是对传统文化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损”的另类反抗,从“杀父”到“抗父”并没能实现两种文化冲突的完全和解。 “《西游记》则继续描述:哪吒自杀后‘一点灵魂,径到西方极乐世界告佛。’由如来佛让哪吒莲花化身,哪吒找李靖寻仇,‘如来以和为尚,赐他一座玲珑剔透舍利子如意黄金宝塔……唤哪吒以佛为父,解释了冤仇。’而在《封神演义》中,则是道教的太乙真人帮助莲花化身,燃灯道人介入,父子和解在兴周伐纣的政治使命和所谓天命之中。”


蒋海松介绍,“哪吒抗父”情节的中国化改造,保留了“父子对抗”,但又以一种政治正确的方式实现了“父子和解”,从而更适应传统文化与传统法制,这是两种文化在冲突中寻求和解的结果。而类似的还有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在流传中既体现了孙悟空的反抗精神,也有对大闹天宫的批判与反思。蒋海松说,《哪吒之魔童降世》在当下之所以能成为爆款,恰好也在于切中了这一点,在于其既有叛逆又有和解,既有冲突又有融合。


在当天的讲座中,蒋海松紧扣《哪吒之魔童降世》,对比了我国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形式的影视作品中的哪吒、孙悟空形象、叙事方式及内容,进一步阐释了读懂神话故事中的文化内涵时“讲述故事的年代”的重要性。


坦率的说,此前在止间书店(常德)听过故事,也听过文学,还听过心理学和家庭育儿,但是以文学为切口,窥探法美学还是第一次。法律文化是人类文明历史积淀的结果,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蒋海松两个小时的讲座,虽然所涉及到的是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很小一部分,但是他深入浅出、鞭辟入里,让聆听者受益匪浅。


在《法治周末》“法说西游”的开篇语中,蒋海松谈到了《法说西游记》意义,即“品文学,解读法律意识,彰显人物个性;品法政,探求古代法律观念,透析政治运行密码;品历史,神话反映真实历史,小说涌动时代思潮;品人性,角色折射普遍国民性,小说反映传统文化心理。”作为一位听众,或许记者并没有还原到蒋海松教授 “法说西游”的精髓。但是,却深刻的感受到了经典文学作品中的法律文化的魅力。法律是语境化的,法律能够使文学变得更深刻,更具有社会感,而文学作品又能使法律更通俗,更具有穿透力和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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