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湖南大学相关文件,现就湖南大学法学院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法律硕士要求: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80分,英语不低于30分。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要求: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30分,英语不低于30分。
二、复试
(一)资格审查和复试费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法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复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1日(周日)上午8:30-11:30。
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法学楼模拟法庭。
复试费:120元/人
支付方式:网上支付(支付办法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yz.hnu.cn的相关通知),须在资格审查前交清。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注册备案表)。
(4)《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阶段。
注意:《资格审查表》上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外,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其他考生无须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二)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2015年1月11日(周日)下午2:30开始。
地点:湖南大学法学楼(具体分组和地点见当天学院门口公告)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和政治理论考试,复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政治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复试时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并签到。
三、录取
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复试成绩作为参考,根据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总分排序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中,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法律硕士录取人数的20%。
公共管理硕士中,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公共管理硕士录取人数的20%。
录取通知书预计在2015年3月10日后发放至学院,再通知考生自取或邮寄。
四、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位类别
| 收费标准(单位: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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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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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 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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