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研究生培养 >> 培养动态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研究生培养 >> 培养动态 >> 正文

我院研究生获湖南省第三届MPA案例大赛三等奖

时间:2017-12-08 浏览量:

2.jpg

12月2日至3日,湖南省第三届高校MPA案例大赛复决赛在湘潭大学举办。湖南大学法学院刘细良老师指导的MPA研究生胡海涛、罗莉莎和科学学位研究生陈敏、陈瑾妮组成“惟楚有才队”全程参与了此次比赛。初赛阶段,“惟楚有才队”撰写的《“瘦身”的防洪提》通过省内外专家对案例文本和使用手册进行匿名评审和筛选,在来自全省各大高校的55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初赛、成功晋级现场复决赛。

在复决赛阶段,尽管指导老师因教学任务不能亲临现场指导,但“惟楚有才队”沉着自信,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最终获得研究生团队三等奖,队长兼队员陈敏同学亦获得“优秀辩手”称号。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在秉持省MPA案例大赛根本宗旨(推动MPA教学改革发展、推进MPA案例教学模式应用、提高MPA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惟楚有才队”是所有参赛获奖队伍中为数不多兼具MPA与学硕队员的队伍。刘细良老师教导队员们不能以单纯去拿奖为目的,更重要的是要遵循MPA案例大赛宗旨,通过比赛与历练,加强MPA与学硕的交流沟通,互相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为明年参加第二届全国MPA案例大赛积累经验。在此次比赛中,“惟楚有才队”克服MPA队员因工作任务繁重而参赛时间和比赛准备磨合不足的现实困难,敢于挑战、迎难而上,最终获得了这份殊荣,来之不易,更值赞赏!这一支队伍也是刘细良老师精心组织的由MPA研究生为主的第三支MPA案例大赛队伍。此前,2015年组织的“细姐军团队”(2名MPA、2名学硕)获得了首届湖南省MPA案例大赛二等奖;2016-2017年上半年组织的“湖南大学队”(4名MPA、1名学硕)获得了首届全国MPA案例大赛百强称号。

回顾此次赛前两个多月的准备工作,从组队、选题,到案例调研、案例资料收集、案例文本撰写与修改,再到复决赛案例理论分析与实战模拟等每一个环节,刘老师一直为此操劳,多次为MPA案例大赛“鼓与呼”。先是发动 MPA和学硕组队参赛,并成立由16级学硕朱花、黄子璇以及在校MPA组成案例比赛后援团;成功组队后,在初赛案例选题与撰写过程中,刘老师多次召开团队会议,共同探讨初赛案例文本构思,并就案例撰写多次给予指导与修正;同时想方设法发动MPA研究生,尽力提供调研机会与相关资料;复决赛前,刘老师特邀本科生与团队成员进行复赛彩排,并征求了院里多位老师的宝贵意见,在此基础上,刘老师继续指导队员们不断完善复决赛案例分析文本。

总之,团队成员通过参加此次MPA案例大赛,见识了兄弟院校领导对此次比赛的高度重视,明白了指导老师刘细良老师的良苦用心,也锻炼了自身案例调研与写作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提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呼吁学校与学院进一步加大对MPA案例大赛的支持力度,多组织队伍参加全省与全国MPA案例大赛,积极承办全省与全国MPA案例大赛,让更多的MPA研究生积极为学校的“双一流”建设与发展贡献才智。

1.jpg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