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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招生及研究生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3-06 浏览量:

同学们:

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现将研究生招生及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生

1.硕士研究生复试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复试录取将根据疫情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安排我们会提前通知。请报考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各位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index.htm)或“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信息公告,做好复试准备。

2.博士研究生招生

博士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0222-313日。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考生在报名后可先按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以备审核,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暂定至320日。原定于320-413日的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是否推迟进行,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3.研究生招考试信息咨询

在疫情期间,为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我校对校园进出实行了严格管控。为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自212日后研招办每日有专人到岗值班,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畅通考生联系通道,解答回应考生咨询关切;考生也可通过密切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关注招考动态更新。

咨询电话:研究生院:0731-88822856

报考法学院的同学请注意:

法学院:0731-88823051 龙老师(法学、博士),0731-88821964 朱老师(法律硕士)

                湖南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law.hn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龙老师收,邮编:410082。

二、关于培养

1.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防控情况和上级部门通知,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并及时通知。正式开学前,请全体同学务必不要提前返校,不要急于购买返程车票、机票。

2.补考

公共课补考将在开学后第三周周二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公布。

3.注册、请假

如需办理请假手续,请联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理,同时向任课教师申请请假。学期注册时间调整为学校正式开学后4周内完成。不能按时返校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请向所在学院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4.课程学习

疫情防控期间,课程采用在线教学方式。从217日起逐步推进在线教学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到32日全面在线教学。216日前,研究生根据选课系统中的线上授课信息和学院相关信息提示,实名加入线上课堂和课程交流群,并及时在手机或电脑上安装和熟悉在线学习系统。

选修公共课的研究生,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慕课平台,学习对应慕课课程,参与任课教师线上辅导。选修专业课的研究生,根据任课教师课程安排及相关通知开展课程学习。

5.科研工作

研究生导师要合理调整工学、理学等学科研究生的科学实验时间,利用移动电话、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等线上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学习安排、在线答疑、日常指导,建立相应的学业指导群、网上研讨班,组织文献研读,开展网上学术研讨,交流研究心得。

请各位同学服从并积极配合学院、任课老师及导师的在线教学安排,有效利用任课教师、导师提供的教学科研资源开展学习与研究,按要求及时报送课程学习安排、研究计划及进展情况。

6.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

以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为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请拟取消纸质材料提交,改为按照原定程序提交电子材料,具体上报日期暂按原通知执行。后期,学校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通知要求,调整2020年度公派出国项目工作安排并及时通知,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7.国家公派研究生中特殊情况办理

针对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无法按期派出、回国或返回留学目的国的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我校公派研究生如需申请变更,请按照我校现行公派留学变更手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院将及时出具国内单位意见。

8.确有必要进行的国际交流

拟出访研究生务必提前了解所到访国或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避免入境滞留或遣返,在途在外要充分做好个人防护;拟出访研究生要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可能的临时调整,应提前到达出境口岸,留出足够时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出国出境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出国出境前若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感染病状,一律停止出国境任务执行;若在境外发生以上症状,应第一时间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属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9.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

休学、复学等学籍事项,先提交电子版文档(空白文件见研究生院官),正式开学后按正常程序办理。因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研究生,可委托办理休学手续,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10.本学期应复学研究生

本学期应复学的研究生,复学手续可在正式开学后办理。如有课程学习需求,请于214日前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提出明确的选课意愿,由教务老师进行人工选课。

1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研究生的实习实践活动。对目前已在外实践、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学院要协调实践接收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疫情解除后,学院和导师再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研究生相关实习实践。

三、关于学位

1.毕业与学位授予时间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和学位申请、送审、答辩等各环节和程序都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学校会尽一切可能让应届毕业生如期毕业,获得学位,尽量不延迟毕业时间。

2.2020年39日前的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

2020年39日前的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启用送审申请材料线上审核方式,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3.拟于20204月毕业的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后续工作

2020年1月已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位论文的博士生,专家评审意见预计于320日前及时反馈至各培养单位。

4.拟于20206月毕业的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

拟于20206月毕业的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手续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系统中论文送审功能启动时间为39日,具体送审流程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涉密学位论文送审

涉密学位论文送审不得通过网络传递。疫情防控期间,涉密学位论文送审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办理,博士生应尽早联系各培养单位咨询。

6.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进行,不得组织现场答辩。疫情解除后,学校全面恢复现场答辩,不再进行视频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手续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启动时间为39日,具体办理流程将后续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7.拟于20204月和6月获得相关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位授予

2020年4月、6月校学位评定会的召开时间分别暂定421日和69日,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分别暂定47日和526日。若疫情对研究生按时毕业及学位授予带来较大影响,学校视情况适当顺延,或考虑7月份增开校学位评定会,组织学位授予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学生深造和就业的影响。

8.应届毕业生学业推进

计划2020年春季学期答辩、申请学位的各位同学要充分利用好寒假时间继续推进学位论文的撰写和完善工作,保障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将为大家提供有力的帮助与指导,可采用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微信指导等多种灵活的方式。

9.学位证书发放

疫情防控期间及时更新研究生院网站的学位授予名单,学位授予名单中含每位授予学位者的学位证书编号和学科专业(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xxgk/xwsymd.htm),用于研究生就业需要。待疫情解除后制作并发放学位证书。

    特此通知。

    未尽事宜,请大家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们一定尽最大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祝大家一切安好!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0年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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