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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1 浏览量: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本科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现对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1年10月20日启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放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1.命题、审题、选题和下达任务书:2021年10月20日--12月20日。

2.开题: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8日。

3.中期检查:2022年2月20日--3月31日(1月19日-2月19日为寒假)。

4.评阅、答辩和评优:2022年4月1日--5月22日。

5.抽检:2022年5月23日--6月3日。

2022年6月完成资料归档,9月完成工作总结。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任务下达、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评阅、答辩、抽检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明确指导教师应该做好的准备工作和学生需要阅读的有关资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

3.各学院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与需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加强指导,应对可能出现的外部条件变化。尤其是对于需要实地开展校企合作、实验研究、社会调查等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提前做好选题调整预案。

4.学校采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管理。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之前,组织学生、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教学秘书对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培训,并要求根据各环节时间点在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hdjw.hnu.edu.cn/Njw2017/login.html

5.学校将继续使用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同时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开展论文抽检工作。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抽查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

实教科联系人:卓蔚 鲁丽梅

联 系 电 话:88821462

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具体要求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负责单位

2021年12月20日前

命题审题选题,下达任务书

1.所有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都须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方能公布给学生选题。

2.指导教师在教务系统上设置审定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确认,并对学生发布。

3.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

4.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中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其需要完成的相关任务

各学院

2022年1月18日前

开题

1.学生撰写开题报告(表)至管理系统。

2.指导教师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核。

3.学院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

各学院

2022年3月31日前

中期检查

1.学院组织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2.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相关材料。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各学院

教务处

2022年5月15日前


评阅和答辩

1.学院在教务系统进行论文评阅安排。

2.评阅教师在教务系统给毕业设计(论文)评分。

3.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4.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5.答辩完成后,专家组在教务系统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各学院

2022年5月22日前

评优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

2.学院根据学校评优申报名额(另行通知),在申请表和汇总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及评优等级。

3.学校审核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材料,并公布优秀名单。

各学院

教务处

2022年6月3日前

抽检

学校将公布《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方案》,各学院按照工作方案执行。

各学院

教务处

2022年6月

资料归档

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按照《湖南大学教学类文件材料归档细则》相关规定执行。纸质存档资料保存期至少5年,电子存档资料原则上要求永久保存。

各学院

2022年9月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今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将工作总结电子稿和纸质稿(盖章)交教务处。

各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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