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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2017级本科生毕业实习方案

时间:2021-02-23 浏览量: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对于实践性极强的法学专业而言尤其如此。我院长期重视实习工作,为确保实习效果,历年来坚持集中实习,安排同学们前往检察院、法院或律师事务所跟班学习,收效明显。2021年虽面临疫情压力,根据调查研判及与合作单位摸底对接情况,决定2017级本科生(大四年级)毕业实习仍采取集中实习为主、个别分散实习为辅的方案。


一、方案背景

2017级共173名同学,5个班级,计划实习从3月初到4月中旬,为期40天左右。2020年底,为应对疫情,学院实习指导团队提出了两套工作方案,即(1)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2)线上观摩+老师指导。2020年因疫情严峻,主要采用第2套方案网络听审的方式。

2021年初,疫情情势较为好转。经与各方合作单位摸底了解,在做好疫情防控、严格遵守防疫措施前提下,仍有可能在部分单位开展现场集中实习。经验表明现场实习效果优于网络听审,故采用第1套方案。


二、实习方案

(一)主要方案:符合返校条件的同学,倡导返校进行集中实习。本次拟开展实习合作备选单位有:长沙市中院、芙蓉区法院、岳麓区法院、长沙县法院、宁乡市法院、天心区法院、雨花区检察院、宁乡市检察院等。为减少防疫压力,尽可能将同学合并到几家主城区单位,不广撒网。

具体名额分配视返校学生数量而定。同学们应服从学院分配。

在主城区法院实习的同学住在学校,原则上可由实习单位提供中餐。(部分单位因条件所限无法提供中餐的,由学院实习经费补贴中餐。)主城区之外的实习同学,部分单位提供食宿。若单位不提供食宿的,将力争以其他方式给予保障解决。

外地合作备选法院有怀化市靖州法院(该院可提供食宿)等。

(二)辅助方案:遵循学生自主选择,有条件的同学可自愿选择留在家乡联系实习单位,但需向辅导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对方接受实习的通知、实习单位相关领导或实习老师签字证明、实习打卡日志等某一佐证方式),可先交已在联系实习、对方拟接受实习的微信对话截图等简易材料,具体证明材料可在实习开展后补交。实习过程中,亦须撰写具体的实习日志。若查实有躲避实习者,将进行相应处理。

(三)摸底调查:由学工系统组织,尽快统计拟返校集中实习和留家乡分散实习的人员名单、人数。

(四)考评、总结及提高

实习过程应记录实习日志。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书面报告和有实习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的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内容包括实习总体情况、具体过程、个人思考与心得体会等。实习指导老师对书面报告进行总体分析后,对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中讲解,以提升实习效果。


三、相关保障

(一)组织保障。学院统一组织实施,院党政联席会议将实习工作安排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具体协调,实践教学中心安排5名实务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师分片负责、全程指导、定期探访(每位老师探访时间不得低于两次),学工、教务系统积极协助配合。

实习指导团队负责人:邓祥瑞

指导老师: 邓祥瑞 姜志刚 王红兵 袁坦中

(二)加强过程化测评。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确保实习质量,精心组织,避免走过场,同学们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及老师授课指导记录等提交存档,做到过程透明。指导老师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并考评,学院对实习导师的工作进行适当考评,并积极推动申报社会实践类优秀课程。

(三)纪律要求:实习同学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学校对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措施,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制度。若遇到疫情变化,现场实习无法开展,改为网络听审。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务办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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