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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运来:《农业保险共保体模式的法律选择与制度展开》| CLSCI《法商研究》2023(06)

时间:2023-11-29 浏览量:


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陈运来副教授在CLCSI期刊《法商研究》2023年第6期发表论文《农业保险共保体模式的法律选择与制度展开》。


文章指出,农业保险共保体模式是我国目前最成功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之一。该模式相对于其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具有独特而显著的比较优势:有利于依托大股东、首席承保人或主承保人、共保人等的既有组织资源和技术能力迅速展业,大幅节约组织创设和转化的成本;有利于借助"举行体制"发挥在广泛区域内分散农业系统性风险的整体效能,并为中小型保险机构涉足农业保险和涉农业保险的经营提供机会与经验;有利于统一农业保险服务的范围与标准,化解农业保险市场的非理性竞争及标准差异所带来的纠纷与违规风险。这些优势加之社会心理、制度建设、营业经验、理论研究等基础,构成了该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推广性的基本逻辑动因。进而言之,该模式的可推广性只是一种学理上的价值判断,并不会自发完成。其实现主要有赖于明确的法律选择,以及从基本原则到其他配套基本制度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周密设计。可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我们应坚持以高质量立法为先导,以政策和农业保险共保体章程为两翼,以执法和司法为助力,全面构建有关该模式多位一体的制度范式,以有力推进农业保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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