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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蒋海松、郭哲副教授参加第六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暨“法理思维与法律方法”研讨会

时间:2019-03-25 浏览量:

    第六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暨“法理思维与法律方法”学术研讨会于2019315日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法律方法研究院、浙江大学法理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与《法律方法》编辑部主办。会议延续“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理论旨趣和研究规划,以“法理思维与法律方法”为主题,着重探究法理思维及其在法律方法中的运用、法理思维生成的方法论机制等。我院蒋海松老师、郭哲老师应邀参会。历经之前苏州、长沙、天津、杭州、上海等五地举办五届学术研讨会后,第六届“法理研究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法理研究的精细化、纵深化、专题化,体现中国法学的新时代担当与智识提升。

 

 

 

 

    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施伟东教授就本次大会之于中国法理学与法律方法的当代理论宗旨和学术使命先后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代表主办方作了书面致辞。他提出法理思维是在法理研究过程中,新近提出的一个概念,反映了法学方法论研究和实践的最新成果,也标志着我国法理学研究的深化和拓展,法理思维具有反思性、规范性、实践性、整合性四种特征,尤其是反思性特征正是新时代中国法治蓬勃生命力的一个注脚。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延安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重庆大学、厦门大学、同济大学、华侨大学、海南大学等高校和《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东方法学》《学术月刊》《探索与争鸣》《河北法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等期刊,以及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分别围绕法理思维、法律思维、法治思维、法律逻辑、法律方法五个主题,以单元论坛的方式,在自由、民主、多元、开放的氛围中进行了热烈的学术探讨。本次研讨会少长咸集,各抒己见,堪称一场思想的盛宴。

 

 

 

 

 

 

 

 

    湖南大学法学院蒋海松副教授和郭哲副教授应邀参会并做了大会报告。蒋海松在第一单元报告了《论法理思维的特征及其对法律思维的提升》,他在论文中提出,法理思维是有关法律最本源性、最一般性的思维情态,探讨的不是具体知识,而旨在把握法律本质,探讨存在根基,法理思维是法律思维之上更深层次思维形态,具有本源性、统摄性、普遍性、析理性、思辨性等显著特征。郭哲副教授在第四单元报告了《大数据背景下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思维模式研究》,她从大数据背景下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思维认识论出发,从物质转移理论、痕迹论、系统控制论及数学理论分析了该思维模式的理论基础,从查办职务犯罪数据库建构模式、数据分析模式及数据收集模式论证了大数据时代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思维与传统的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思维的区别,提出了新的顺应大数据时代查办职务犯罪的思维导图及观念转型。报告引起与会代表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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